放假1天竟然逃兵 通緝被憲兵隊逮捕!陸軍二兵遭法辦慘了

放假1天竟然逃兵,通緝被憲兵隊逮捕,陸軍二兵遭法辦,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21歲男子阿國(化名)時任現役軍人陸軍步兵二兵,原本離營休假1日,應於隔天晚上9時返營收假,但是卻基於離去職役之犯意,休假時間到了竟然拒絕返營,逃亡期間匿居在不詳地點,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因此遭到地檢署發佈通緝,後來被憲兵隊逮捕並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中坦承不諱。法官認,阿國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罪,於本案行爲及被發覺時是現役軍人,並於今(2024)年9月退伍,阿國現在雖已不具現役軍人之身分,但犯行期間均在任職服役中,仍應適用陸海空軍刑法處罰。

法官考量,阿國於案發時是現役軍人,本應遵守軍紀,依指揮履行職役,竟擅自逾假未歸建原單位,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維護甚鉅,且對軍隊之人員控管造成影響。

法官審酌,念及阿國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犯罪動機、目的、無前科之素行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