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再發生工安事故 勞動部:遵守固定式起重機(塔吊)作業三階段規範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近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顯示,自民國105到110年,職災災害類型與媒介物之關係中,其職災媒介物「起重機械」平均每年發生件數144件,其中民國108、109年略降,民國110年則又增加。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機械設備技術處也指出,塔吊是建築工地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機械,但由於其特殊性質和作業環境的複雜性,若未遵循正確的安全操作程序,將導致嚴重的災害發生。因此業界與從業人員在操作塔吊,務必遵守三階段規範,以確保塔吊操作之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業者在第一階段塔吊作業前,務必確保操作人員具備相關證照,且塔吊本身亦經過定期維護和檢修,確保其正常狀態;且在施工前須先制定安全吊裝計劃,考慮重量、重心、吊掛方式和路徑等,建立作業範圍內的安全區域,並訂立緊急應變計劃,確保工作人員熟悉計劃內容。

再者,在第二階段塔吊實際作業時,除應避免在惡劣天候下作業,亦應確保在荷重限制範圍內操作,施作時監控觀察機械穩定性、吊裝過程平衡,密切關注周圍安全情況。且施作人員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此外,在進行塔吊使用後的第三階段拆卸工作時,應事先擬妥安全拆卸計劃。該計劃應包括拆除工序、安全標準以及所需的設備和工具等。並應指定監督人員負責監督指揮整個拆卸過程,確保按照計劃執行。同時,在拆卸作業進行期間,必須確保作業區域內無人逗留,淨空作業區域,以保障工作人員和周圍環境的安全。

另針對近日國內頻傳重大職災事件,爲了強化塔吊危害預防,本中心機械設備技術處今年也將對塔吊業者,提供塔吊安全管理重點及危險性機械檢查注意事項之宣導服務,以建立更安全的工作環境。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也說明,因起重機廣泛用於建築業及營造業,其吊升物品後尚須做水平、橫行、迴轉或起伏之運作,作業中如發生事故,不僅可能危及作業者,亦可能連帶使下方的行人、車輛等受到波及,極爲危險。基於本質安全、源頭管理及技術服務的指標,降低可能之職業災害,將辦理提升移動式起重機關鍵零組件保養維修能力,目標輔導50家以上機械維修廠提升維修保養能力及評鑑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