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租金標準全面調高 臺北市、臺中市調幅最高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近期公佈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其中臺中市與臺北市的租金標準提高7個百分點。
租金標準是依據房屋現值乘上比率,如果過低,也可能會有問題,國稅局會依此覈實。
臺北市的住家從去年20%提高到27%。
新北市板橋區、三重區、永和區、中和區、新莊區、新店區、土城區、蘆洲區、汐止區及樹林區則提高5個拜分點達24%。
鶯歌區、三峽區、淡水區、瑞芳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三芝區、石門區、八里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及烏來區則提高6個百分點到22%。
桃園市同樣調高6個百分點到21%;新竹縣、市皆調高6個百分點同樣是21%;臺中市提高到22%,增加7個百分點。
臺南市增加5個百分點,達到20%。
高雄市鹽埕區、鼓山區、左營區、楠梓區、三民區、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鳳山區、大社區、仁武區、鳥松區、岡山區、橋頭區、梓官區、大寮區、燕巢區及路竹區提高2個百分點,達20%。
林園區、大樹區、田寮區、阿蓮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旗山區、美濃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則提高2個百分點到17%。
其他縣市也是同樣提高2個百分點,爲17%。
而根據囤房稅2.0規定,如果房東房屋出租,租金達到標準,可以享受較優惠稅率1.5%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