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錢AA卻報公帳 前海軍上校做假帳貪6117元 判決結果出爐

臺北地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曾任海軍蘇澳艦艦長的上校郭恆爲,擔任通信系統指揮部指揮官時,和所屬官兵外出用餐由大家一起分擔費用,但他卻拿發票報公帳,檢方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沒收犯罪所得6117元。可上訴。

案發後已退伍的郭男,當時以主官事務費請領一筆2019年5月7日的牛排餐費4797元、一筆同年9月5日的麪館餐費1320元,但遭檢舉後報假帳、詐領公款,檢方調查後發現,2次餐會都是由部屬自買單,郭涉詐領財物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