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跨年專案8成定金退費不合格 消基會點名君悅、香格里拉
▲如何浪漫的度過跨年夜,完美的替一年寫下句點,成爲現在民衆時下最熱門的話題。(圖/資料照,下同)
爲搶攻跨年大餅,許多飯店業者紛紛推出跨年煙火房優惠專案,雖然單價較平日住房費用還高上許多,但依然有人從一年前就開始預約,甚至有的飯店景觀房早已全數訂滿。對此,消基會擇定都市區有推出跨年專案的14家飯店,檢視後發現有8成定金退費不合格,其中不乏知名飯店,像是「香格里拉臺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與「臺北君悅酒店」等。
消基會於官方網站與旅行社網頁上,調查各家飯店業者專案訂金的收退費資訊,調查結果發現,僅「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墾丁福華飯店」、「墾丁夏都沙灘酒店」三家業者,在跨年專案訂房的定金收/退費,皆依照「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而「白金花園酒店」收費方式爲預收約定總房價,但卻規定若未於入住日期前72小時內取消訂房,則將收取所預訂之每間客房各一個晚上的費用。顯比「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規定解約通知於住宿日前第1日至第2日到達者,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嚴苛。
另外,「香格里拉臺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臺北君悅酒店」、「晶璽商旅」三家業者,都是預收約定總房價,但「香格里拉臺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卻規定若欲取消訂房須於2017年12月1日前告知,以避免收取全額房價。「晶璽商旅」則規定2017/12/01之後取消或更改訂房,飯店將向閣下收取全額之取消或更改費用。「臺北君悅酒店」規定如欲取消,需於2017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將收取1晚之費用。
消基會指出,「香格里拉臺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與「臺北君悅酒店」都是在國內如此知名的大飯店,竟會訂出如此不利於消費者的退費規定,消基會呼籲業者應儘速修正網頁內容,並遵照「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
除此之外,「思泊客飯店」、「永安棧」、「𫉁悅酒店」三家業者,則是在推出跨年優惠專案的同時,甚至還搭配不可解約退款規定,且也無說明退費方式,明顯有違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五條規定。
消基會表示,除了業者的官方網頁外,也發現在旅行社的網頁上,亦有許多飯店的跨年訂房專案。其中發現,「臺北萬豪酒店」、「臺北美福大飯店」、「義大皇家酒店」、「和升帝景飯店」,皆是採取預收房價總金額方式接受旅客訂房,就其退訂機制檢視均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消基會說,針對本次調查14家業者,共有11家業者,近8成飯店跨年專案退訂規定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