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盼高雄酒駕男「從重量刑」 律師林智羣:蠻奇怪的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希望在酒駕個案上,偵審的檢察官、法官,應該要斟酌情節從重量刑、從速查辦。(中時資料照 陳怡誠攝)

高雄BMW男酒駕撞一家4口,造成1死3輕重傷,引來各方撻伐、砲轟,盼酒駕提高罰則。法務部長蔡清祥27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希望在個案上,偵審的檢察官、法官,應該要斟酌情節「從速查辦、從重量刑」。對於蔡清祥要求法官從重量刑的說法,律師林智羣直言「蠻奇怪的」,因爲「司法院長都不敢要求法官怎麼做了耶」。

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文表示:「憲哥要求從重量刑,畢竟他不懂法律,法務部長要求法官從重量刑,也是蠻奇怪的,司法院長都不敢要求法官怎麼做了耶。」

至於各界提到的修法把刑責再加重,林智羣認爲:「加重可以嚇阻的話,現在爲什麼還會發生?」,他表示現在的酒駕致人死亡是3-10年,已經是到頂了,再上去就是殺人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法院認定有殺人故意,直接用殺人罪,也是可以處理,沒必要把酒駕刑度再提高,因爲已經到頂了。

林智羣認爲,可以着手的是「提供交通工具給肇事者的人,也要負一定責任!不管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確保『酒駕的人』拿不到『工具』(車輛),也是重要的。

網友則迴應:「殺人可處死刑,還是有殺人案啊!爲什麼覺得酒駕重判就不會有人酒駕?」、「刑事犯罪工具是可以沒收的,只是實務上只有故意的纔會定義成犯罪工具,不然早就可以少很多酒駕犯了⋯⋯沒車要酒駕個屁⋯⋯臺灣的法官都覺得酒駕不是故意」、「酒駕也是臺灣一堆人有僥倖心態便宜行事弄出來的,但舉凡超速、闖紅燈啊、路邊違停等行爲也都有害死人的案例而且還是行車人有意爲之,這些問題大家都直接無視欸XDD只抓酒駕來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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