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空窗期汽機車換新 退稅延長

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時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爲維護消費者權益,如果民衆在法案空窗期(今年1月8日~7月9日)完成汽機車汰舊換新,申請退稅期限將一律展延至2022年1月10日。

我國汽機車汰舊換新優惠原本爲今年1月7日到期,但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直到今年5月底才完成三讀並上路,延長汰舊換新優惠期限至2026年1月7日,而財政部在今年7月9日才發佈子法規。

因上半年修法牛步,汽機車經銷商業者與民衆在今年上半年皆無法確定汰舊換新優惠是否延長,在子法規正式發佈前,大型經銷商先行代墊退稅款以留住購車族,也導致金流卡關,而小型業者因口袋較淺則暫緩代墊退稅款。

除了業者面臨金流難題之外,在法規空窗期間購車的消費者更是霧煞煞,自5月以來,不少民衆致電五區國稅局詢問汽機車汰舊換新規範。

財政部指出,依照貨物稅條例規定,原本消費者申請退稅時間爲完成汰舊換新次日起6個月內,但考慮到法規空窗期間的消費者權益,我國在子法規訂定,只要是在今年1月8日到7月9日間完成汰舊換新者,因應稅法信賴保護原則,申請退稅時間一律以7月9日做爲計算時程基準點,等於空窗期間完成汰舊換新者,退稅期限皆展延至2022年1月9日,因當天適逢例假日又順延至1月10日。

另外,本次修法將汰舊的中古汽車出廠年限自「六年以上」修正提高至「十年以上」,同樣也有新舊制適用問題。

財政部以子法規訂定,今年1月7日以前購買新汽車或5月27日前報廢舊汽車,只要符合任一種情況則可以適用舊制規定,也就是舊汽車出廠滿六年即可以適用汰舊換新退稅優惠。

至於在今年1月8日後購買新汽車而且舊汽車是在5月28日之後才報廢者,舊車須出廠滿十年纔可以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