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籤「馬英九」 酒駕男多僞造文書罪
酒駕被取締還亂簽名,多一條僞造文書罪!臺中一名男子酒後騎機車被抓,酒測值達0.43被開單,他心生不滿,在紅單上籤下「馬英九」三個字;結果地檢署認爲此舉影響警方取締違規的正確性,依公共危險罪、僞造文書罪將男子起訴。
2007年,當時競選總統的馬英九替馬祖代言酒類產品,不僅在民衆衣服上簽名,也在酒瓶上簽名,但一般民衆千萬不要亂籤「馬英九」這三個字。臺中一名男子因爲喝酒騎機車被抓,酒測值0.43超標,員警當場對他開出一張紅單。
男子不滿,隨便在簽名欄上寫下「馬英九」,被員警依僞造文書罪移送地檢署;隔天男子酒醒後很後悔,他解釋當時自己沒吵鬧,只是不滿被取締纔會亂簽名。但檢察官審理後認爲,只要不是寫下本名,就已經影響警方取締正確性,認定他觸犯僞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