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養豬場貸1.3億「補助涉貪」?陳明文告中天反遭北檢打臉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爭議被挖出。(中時資料照/黃婉婷攝)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去年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陳明文不滿中天粉專「民間特偵組」刊出文章及影片,質疑「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提告中天新聞部賴姓製作人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臺北地檢署7日「打臉」陳明文,認爲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當地豬農,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捏造,且陳時任立委,補助是否涉及不法,屬可受公評事項,全案不起訴處分。

陳明文因2011年間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但不久3筆土地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臺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引發各界關注。「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

去年7月22日,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標題「補助涉貪」、影片題目「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聞部節目開發中心賴姓主任製作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檢方調查時,賴女表示,各新聞臺都有報導此事,依據各新聞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的聲明,所做的綜合報導,加上張靜、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告發陳明文等人圖利、背信罪,報導內容並無不法。

檢方勘驗中天及各大新聞臺的新聞影片,認爲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雲林蔡姓豬農,報導內容並非徒託空言、憑空捏造,賴女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爲真實,併爲相當程度之評論,沒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犯意。而且陳明文時任立委,其作爲、人格、誠信,均爲民衆所關心,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不構成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之要件,賴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PTT鄉民表示「法院認證」、「才貪1億有很多嗎?11萬比較嚴重吧」、「明文規定耶」、「法院認證,檢調不用查?什麼臺灣狗屎司法」、「其他農民貸的到1億嗎?真不虧有黨證」、「這算法院認證貪一億了?檢察官又睡着了」、「借貸關係而已,大阿哥都不知道家裡有錢」、「中天是不是官司勝率最高的電視臺啊?」、「被認證了塔綠班,再說沒有貪污啊」、「丟300萬,都不報警的有錢人會貪這?」酸爆陳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