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評審”如何評價和運用? 基於武漢大學一篇博士論文評審意見的分析
“惡意評審”如何評價和運用?——基於武漢大學一篇博士論文評審意見的分析
呂德文/武漢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一、背景說明
學術評審是學術生產機制的核心制度,已廣泛運用於成果發表、項目評審、職稱評定、人才評價等領域。近年來,爲避免人情干擾,雙向盲審(評審者和被評審者均匿名)制度被廣泛使用。但是盲審制度也製造了惡意評審現象,這已經嚴重影響了學術評價的公正性,評審人的合理權益,侵害了學術創新。
本人指導的一篇博士論文,遭遇了惡意評審。這篇評審意見違背了學術評審基本原則,與評審者所展現出的學識有限,水平不足以承擔如此嚴肅的學術評議工作相比,其評審態度之傲慢、判斷之武斷、標準之主觀,讓人歎爲觀止。
但就是這一篇充滿惡意的評審,卻可能毀掉一個優秀青年學者的學術前途。如此草菅人命,不僅源自評審者之惡意,還來自有關培養單位主管部門對評審結果不負責任的機械使用。
對惡意評審進行正確評價和運用,是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這對維護被評審者權益,完善學術評審制度,加強學術創新制度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二、對論文的學術評語違反了學術評審基本原則
該篇博士論文題目是《縣域社會中的商人羣體及其經營行爲——基於陽縣的田野調查》,評審意見否定了論文的選題,認爲“商人涉及各行各業、不同規模的經營類型,選擇一個細分行業進行研究就不容易了,還覆蓋幾十萬人口的縣域全體商人、覆蓋不同時代,選題過於宏大,非常難駕馭”。
說明:學位論文的選題,既可以是宏觀問題,也可以是中觀問題,還可以是微觀問題,其合理與否,和論題是否宏大、是否容易駕馭沒有任何關係,只和研究可行性有關。這一評價既違背了學術評審的科學性原則,也違背了創新原則。博士論文是青年學者的第一個正式作品,創新性是關鍵要求。論文選題“難駕馭”,恰恰說明選題具有前沿性和研究難度,具有創新性,應該肯定而非否定。
評審意見認爲,“雖然論文篇幅很長,看似工作量飽滿,筆者仍然認爲這不是一篇知名學府、文科見長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應有的質量。”
說明:這一評語可謂是誅心之語。公正、公平、客觀評價是學術評審的基本原則,學術評審不受作者身份、學術地位、研究機構等因素的影響。在一個成文的學術評審意見中,公然違背公正公平原則,將學術作品評價和對作者所在單位的看法建立因果聯繫,甚爲罕見。
評審意見認爲,“(論文)分析框架的學理性和創新性不足,研究方法不夠規範,研究結論也過於宏大,博士論文的理論貢獻不足”,提出了十條待商榷或可完善之處。
說明:非常遺憾的是,這十條並不是以“商榷”語氣出現的,幾乎都是以反問和質問的口氣提出來的。這說明評審者既缺乏學理素養,也缺乏客觀性原則,充滿主觀傲慢。評審者沒有完整履行評審責任,未提出哪怕一條完善建議。
三、對論文的不足之處和建議充滿了傲慢
學術評審的客觀性原則要求學術評審應當客觀公正,不受個人情感和利益的影響,依據事實和證據進行評價。評審者應當避免主觀臆斷和武斷評價,尊重學術研究者的努力和創新。評審專家要避免偏見,不受學術流派等因素影響。惡意評審最重要的表現便是偏離了客觀性原則。
其每一條商榷意見,都是“審判詞”,都充滿了傲慢和武斷。只不過,這些“審判詞”充滿了主觀性,缺乏學理依據,可謂是草菅人命。
第一,“論文沒有提出一個悖論性的經濟社會學研究問題,論文題目只有經驗,缺乏概念和理論,各章標題的學理性也不夠強。”
解析:在社會學論文中,論文題目和章節標題是按照經驗事實來編排,還是按照理論概念來統攝,並不是一個明確規範。在學術實踐中,這兩種做法都有。論文標題沒有使用核心概念,並不等於論文沒有理論發現,更不等於沒有學理性。
第二,“類型化分析中,各類別應該是邊界清晰的。很多商人同時涉足不同時代的諸多行業,簡單按年代分類,科學嗎?”
解析:在社會學研究中,羣體研究是一個極有傳統的研究領域,代際和年代的劃分也是通常的分類辦法。從論文的文本看,這一劃分符合經驗邏輯,也做到了經驗內部的結構呈現。
第三,“族旺留原籍,家貧走他鄉 ”古已有之,怎麼變成受訪者說的了?
解析:論文只是引用了受訪者的表達,並未說這一諺語是受訪者原創。
第四,文獻綜述做成了文獻羅列,條理性不夠強。各章之間的邏輯關聯不夠明晰。
解析:論文的文獻綜述部分,有綜述,並非羅列。如果缺失關鍵文獻,大可指出。但評審意見沒有指出,如此判斷,過於主觀。如同標題的邏輯,各章之間是按照經驗的邏輯關係展開的,在導論的研究思路和篇章結構安排,均有交代。
第五,論文提出的“市場-社會 ”雙重嵌入框架,學理性和創新性何在?嵌入性理論是宏大理論,開創了一個研究領域,不是中觀和微觀理論,簡單套用宏大理論,說明作者沒有讀懂理論,也不知道如何建構理論。圖5-1,5-2,5-3全是經驗,沒有任何提煉。
解析:在社會學研究中,嵌入性理論在各種研究中被延伸運用,宏觀、中觀和微觀都有。論文借用經典理論,在市場與社會的嵌入關係框架下開展論證,在理論和經驗的匹配上,用三張圖進行操作化。評審卻不分青紅皁白,把“沒有讀懂理論”的大帽子蓋在作者頭上,既不科學,也不嚴謹。
第六,研究方法部分,抽樣依據是什麼?個案的編碼號是怎麼來的?論文中引用的楷體資料,究竟是田野日誌,還是個案訪談?筆者認爲似是而非,規範、嚴謹的社會科學研究不是這樣操作的。
解析:論文在研究方法中交代,這是一篇質性研究,是田野研究,其工作量完全足夠支撐起論文。論文采用的是個案研究方法,在代表性問題上一直有不同的解決方案,論文在研究方法中亦有合理交代,“抽樣”並不是定性研究解決代表性問題的常規方法。但評審意見仍以“抽樣依據”問題來質疑論文的科學性,說明評審者對個案研究方法的理解實在是淺薄,評審能力有欠缺。
第七,蔡禾老師把社區分爲農村社區、小城鎮社區、城市社區,表8-1的區分意義何在?是不瞭解既有研究,還是對既有研究存在誤解,還是兼而有之?
解析:在社會學的研究領域,對於社區和社會的區分不是隻有一種標準,不同學者對此有多種劃分方式。論文是在縣域社會研究脈絡中展開的分析,王春光教授按照村莊、縣域、城市來劃分不同社會形態,提出了縣域社會的概念。作者在此基礎上的劃分完全遵循了已有研究的學術脈絡,也有其他權威學者研究的依據。該意見以一己之見否定他人成說,可謂武斷。
第八,第172頁的三個研究結論過於宏大,不是因果性的、機制性的研究結論。第九,研究結論後面,沒有任何研究貢獻、創新性的討論,也沒有研究展望。第十,論文開篇的研究創新中,第一個,分析框架站不住腳,算不上創新。第二個是經驗描述,沒有機制分析,也不是創新。第三個,過於宏達,屬於延伸討論範疇,和創新沒有關係。
解析:對文章研究創新的否定,沒有依據支撐,是主觀評語。研究展望並非論文的必備要素,論文的論證和貢獻和研究展望並沒有關係。
四、惡意評審的影響
評審意見對這篇博士論文的總體評價是:不合格,不同意答辯。在“對論文熟悉程度”一欄中,評審者填寫的是“熟悉”。
武漢大學2023年12月29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了雙盲評審要求。其中規定,培養單位所有博士學位論文須在教育部學位中心平臺送5位專家進行雙盲評審。文件還規定了評審結果的使用:
(1)評審結果有1個“不合格”、4個“優秀”,經申請、審批同意後可進行復評;
(2)其他評審結果有1個“不合格”的,均不得進行復評,且須延期至少半年修改後重新送審;
(3)評審結果有2個及以上“不合格”的,須延期一年修改後重新送審;
(4)評審結果有2個“合格”的,須延期至少半年修改,經學院審覈把關後,方可申請答辯;
(5)評審結果有3個及以上“合格”的,須至少延期半年修改後重新送審。
按照文件規定,博士生最長學習年限內最多可申請2次雙盲評審,結業後兩年內僅有1次申請雙盲評審的機會。
這份文件倉促出臺,毫無徵兆,出臺之日便立即執行,無過渡期,曾一度引起武大博士生的集體驚恐。尤其是對於處於新舊規則交替的博士生而言,更是備受煎熬。
該篇博士論文的作者在讀期間已發表6篇C刊論文(除1篇爲導師一作外,其餘全部爲獨作),其中3篇爲武漢大學重要期刊論文,分別於2022年和2023年獲得武漢大學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一等獎和武漢大學“研究生學術創新獎”二等獎。其在舊規則下開展了一次盲審,有一個不通過。作者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了細緻修改,在學院導師和教授的把關下,本以爲已經比較完善,堪稱是一篇較爲優秀的博士論文。
從導師的視角看,該篇論文可謂是達到了經驗研究的較高水平,其經驗內部結構呈現清晰,材料和觀點之間嚴絲合縫,理論解釋符合經驗邏輯,結論具有啓發性。且,在有關縣域社會的研究中,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經驗世界,具有極大的創新性。
未曾想,這篇論文遭遇了惡意評審。按照新規則,該名博士生得結業走人——哪怕其平常的學術成果再優秀,畢業論文再有創新性,也將被無辜扼殺。
但是,學校的研究生主管部門所制定的剛性制度,完全不顧及學術評審的客觀規律,對惡意評審結果不加辨別採用,且不提供救濟機制,完全不顧及博士生的正當權益,客觀上放大了惡意評審之“惡”。
一個充滿敵意、極其不負責任、毫無學理依據的惡意評審,卻要了斷一個優秀青年學者的學術生命。試問,這合理麼?
五、附錄:博士論文匿名評審意見
論文題目:縣域社會中的商人羣體及其經營行爲——基於陽縣的田野調查
對學位論文的學術評語:商人涉及各行各業、不同規模的經營類型,選擇一個細分行業進行研究就不容易了,還覆蓋幾十萬人口的縣域全體商人、覆蓋不同時代,選題過於宏大,非常難駕馭,且沒有一個核心理論概念貫穿全文,經驗有餘,學理不足,很危險。論文《縣域社會中 的商人羣體及其經營行爲——基於陽縣的田野調查》選題宏大,分析框架的學理性和 創新性不足,研究方法不夠規範,研究結論也過於宏大,博士論文的理論貢獻不足, 因此,雖然論文篇幅很長,看似工作量飽滿,筆者仍然認爲這不是一篇知名學府、文科見長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應有的質量。
論文的不足之處和建議:論文《縣域社會中的商人羣體及其經營行爲——基於陽縣的田野調查》待商榷或可完善之處包括:
第一,論文沒有提出一個悖論性的經濟社會學研究問題,論文題目只有經驗,缺乏概念和理論,各章標題的學理性也不夠強。
第二,類型化分析中,各類別應該是邊界清晰的。很多商人同時涉足不同時代的諸多 行業,簡單按年代分類,科學嗎?
第三,“族旺留原籍,家貧走他鄉 ”古已有之,怎麼變成受訪者說的了?
第四,文獻綜述做成了文獻羅列,條理性不夠強。各章之間的邏輯關聯不夠明晰。
第五,論文提出的“市場-社會 ”雙重嵌入框架,學理性和創新性何在?嵌入性理論 是宏大理論,開創了一個研究領域,不是中觀和微觀理論,簡單套用宏大理論,說明 作者沒有讀懂理論,也不知道如何建構理論。圖5-1,5-2,5-3全是經驗,沒有任何提 煉。
第六,研究方法部分,抽樣依據是什麼?個案的編碼號是怎麼來的?論文中引用的楷 體資料,究竟是田野日誌,還是個案訪談?筆者認爲似是而非,規範、嚴謹的社會科 學研究不是這樣操作的。
第七,蔡禾老師把社區分爲農村社區、小城鎮社區、城市社區,表8-1的區分意義何 在?是不瞭解既有研究,還是對既有研究存在誤解,還是兼而有之?
第八,第172頁的三個研究結論過於宏大,不是因果性的、機制性的研究結論。 第九,研究結論後面,沒有任何研究貢獻、創新性的討論,也沒有研究展望。
第十,論文開篇的研究創新中,第一個,分析框架站不住腳,算不上創新。第二個是經驗描述,沒有機制分析,也不是創新。第三個,過於宏達,屬於延伸討論範疇,和創新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