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班導強吻揉胸女班長 她PO臉書「老師是變態」揭惡行

臺北市某國中擔任班導師的林姓男子,卻數度猥褻女班長,除了對她揉捏胸部外還強吻並性侵未遂,她國中畢業後,在臉書社團迴應「老師是變態」,她的母親才驚覺女兒遭侵犯報警求助,最高法院維依對少年利用機會性交未遂等罪將林判刑5年6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10年前在臺北市某國中擔任班導師的林姓男子,卻數度猥褻女班長,除了對她揉捏胸部外還強吻並性侵未遂,她國中畢業後,在臉書社團迴應「老師是變態」,她的母親才驚覺女兒遭侵犯報警求助,最高法院維依對少年利用機會性交未遂等罪將林判刑5年6月定讞。

已遭學校停聘的56歲林姓男子,在2011年被害女子就讀國二升國三期間,擔任她的班導師,負責授課及管教、輔導、照護班上學生生活,但林男卻罔顧師生倫常,利用師生接觸機會,先後在與她獨處時,對她猥褻且要與其發生性行爲但遭拒。

被害女子畢業後,高中入學考試結果不如預期,剛好同班同學在網路臉書之社團中邀約大家在2011年9月底返校看老師林姓男子,她以老師是變態之語迴應而遭班上同學質疑、不信任,她的母親發現這些對話內容,經詢問後得知林的惡行,陪同女兒報案。

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斥責林男利用被害人年紀尚幼,心智未臻成熟,且時值國中三年級,課業、升學壓力繁重之際,多次對她猥褻、性交未遂,戕害她之人格、身心發展,且犯後否認犯行,判刑5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