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開展公衛醫師處方權試點,涉及風險可控的傳染病、慢性病等
爲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國務院辦公廳6月6日印發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中明確,開展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試點。
當前,我國基層常見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壓力突出,但是基層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存在明顯總量缺口。現行的《執業醫師法》雖未明確禁止公共衛生醫師擁有處方權,但其處方權也沒有得到認可。“賦予公衛醫生處方權”,不僅關乎基層公共衛生醫師的崗位吸引力,也關乎基層分級診療、“醫防融合”工作的落地。
14日,國新辦就“《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有關情況”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疾控局副局長沈洪兵在會上進一步明確,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是疾控體系改革的重點任務,也是創新醫防融合機制的重要舉措,可以進一步提升公共衛生醫師隊伍的專業能力,滿足羣衆衛生健康服務需求。
業界觀點認爲,處方權的放開,需要明確標準,循序漸進。有研究顯示,公共衛生機構中無公共衛生(助理)醫師執照的人數佔58%。面對現有公衛人員質量和羣衆多元化需求之間的差距,既要釐清哪些疾病領域的處方權應該率先放開,放開後該如何監管等問題,也要加強現有公衛醫生的執業能力。
沈洪兵迴應稱,在制度設計上,將主要突出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把維護人民健康放在首位。“我們嚴把醫療質量安全作爲試點工作的基本原則,將公共衛生醫師的處方行爲納入臨牀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試點地區嚴格遵守醫師管理、處方管理、醫療質量管理以及醫療糾紛處理等法律法規,規範處方行爲,保障患者安全,強化底線思維,嚴格過程管理,嚴守醫療質量紅線。”沈洪兵說。
與此同時,沈洪兵還表示,要發揮公共衛生醫師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病防治機構的疾病隨訪管理、綜合干預等領域的專業優勢,確保爲羣衆提供全方位全週期的健康服務,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個方面,聚焦促進醫防協同、防治結合,把提升公共衛生醫師隊伍能力作爲核心任務。
沈洪兵介紹說,國家疾控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特別是在一些專病防治機構中,選擇整體風險可控的部分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病種,爲培訓考覈合格後的公共衛生醫師賦予處方權,助力構建預防、治療、管理等一體化的防治服務模式,提升服務的連續性、綜合性、協調性,推動“醫”和“防”真融合、深融合。
“我們這裡的試點對象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專業專病防治機構當中的一些公共衛生醫師,選擇整體風險可控的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病種,開展處方權試點工作。”沈洪兵強調。
近期,國家疾控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已聯合印發了試點工作方案,並率先在黑龍江、廣東、海南、重慶等地啓動了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的試點工作。
沈洪兵表示,下一步,國家疾控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指導試點地區立足實際、積極穩慎、循序漸進,定期開展經驗交流,做好總結評估,推動試點工作深入開展,爲相關部門後續出臺《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管理辦法》奠定實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