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消費者莫名被開通“先用後付”,平臺不能利用技術優勢自作主張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期,連番到來的購物大促節熱鬧不已。與此同時,不少消費者反映,在網購時,自己的付款方式被莫名改了。不用刷臉或輸入密碼就能直接下單。仔細查看,一種名爲“先用後付”的支付功能悄然上線。多名消費者發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一鍵開通了“先用後付”功能,並且後續購物過程中都會默認使用。而且,這項功能的關閉通道不僅非常隱蔽,並且想要關閉還要等待全部訂單收貨完成或者售後結束。此外,更改支付方式的優先順序也存在操作不便的情況。(據10月26日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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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先用後付”,就是允許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後延遲付款,哪怕一時沒有現錢,也可以拖延幾日,看上去似乎是給消費者提供了便利,但實際上,平臺大力推廣“先用後付”的背後,無疑有着深刻的商業考量。

一方面是因爲它簡化了支付流程,降低了用戶購物的門檻,從而提高了成交率;另一方面,平臺可以通過此方式收集更多的用戶數據,進而進行精準營銷,實現更大的商業價值。此外,平臺還可能通過這一功能收集更多的用戶消費數據,爲精準營銷和個性化推薦提供支撐。

但對於消費者而言,“先用後付”帶來的卻不全是好事。它確實爲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支付靈活性,尤其對於那些暫時資金緊張但又急需商品的消費者來說,無疑是行了方便。但這種支付方式也容易導致衝動消費,因爲消費者在購買時無需立即支付,可能會忽視自己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狀況,從而購買一些不必要的商品。此外,一旦消費者忘記或無法按時支付,還可能面臨額外的利息或費用,增加經濟負擔。

更爲關鍵的是,當前“先用後付”功能的推廣方式存在明顯的問題。許多消費者反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通了這一功能,而取消過程又異常繁瑣,尤其是對於一些中老年人來說,很多都是開通了挺久了才被子女發現。這種“趁人不備”的做法,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讓人感覺像是被下了圈套一樣。再怎麼好用的東西,這麼強塞過來,恐怕也只會讓人不滿。有些消費者甚至因爲這一功能而陷入了不必要的消費陷阱。

“先用後付”作爲一項新的服務,其初衷應該是爲消費者帶來便捷和實惠。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平臺卻往往忽視了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和感受,利用技術優勢自作主張地設計功能,導致消費者體驗大打折扣,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今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就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相關信息;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選擇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可見,平臺認爲再好的服務,只要消費者不充分知情,未明確同意,都不應該就這樣“默認”開通。

平臺應該秉持誠信原則,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針對這一類的增值服務,開通之前給予清晰明瞭的提示,讓用戶瞭解自己將享受什麼服務以及可能會面臨的風險;同時,在用戶希望取消服務時,也應該提供簡單易行的操作路徑,避免用戶因繁瑣的步驟而放棄取消。

技術的進步本應服務於人,而非反過來控制人。平臺習慣了利用技術優勢擅自爲用戶做主,短期內可能帶來一定的效益增長,但長遠來看,這種忽視用戶感受的做法只會適得其反。只有真正從用戶的角度出發,以誠信爲本,引導消費者做出理性的消費決策,才能贏得市場和用戶的雙重認可。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