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嚴打炒房:細抓限購限售 中介遭約談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4日電 (張澍楠)2021年進度已過半,爲“釘牢”房住不炒,多地密集發佈調控新政嚴打炒房,包括實施限購限售、嚴查房貸、約談“踩紅線”的開發商或中介等。

紹興再出調控“紹4條”

資料圖 中新經緯 攝

地處杭州、寧波之間的紹興再發調控“紹4條”,落實“房住不炒”定位。

6月3日,紹興市住建局發佈通知明確限購和限售等政策。其中提到,紹興市區(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範圍內,本地戶籍限購三套,非本地戶籍限購一套;在紹興市區新購買的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3年後方可轉讓。

同時,通知中還提到以網格控房價,網格實行動態管理,網格劃分及控價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紹興在全國首提“網格控價法”是一城一策思路的細化版本,有助於更精準調控區域市場房價,穩定土地市場和房屋買賣市場。他還稱,3年限售期有助於抑制短線炒作等衝動。

需要一提的是,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紹興市於2021年5月上旬已實行一輪房地產調控,包括要求一些熱盤實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政策,並對新受讓的住宅用地項目提高預售許可條件等。

此外,5月28日,浙江省已約談湖州、紹興和麗水,要求確保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嚴躍進分析,這進一步體現了穩定市場、狠抓調控的導向,預計後續包括湖州和麗水等房地產政策也有繼續收緊的地方。

細抓限購限售,嚴查貸款

除紹興外,限購方面,上海對離異購房提出要求,規定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起3年內購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另外,廣州、南京、杭州等地收緊人才購房、落戶購房政策。如:杭州明確,落戶未滿5年的,限購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並將法拍房納入限購範圍。廣州規定,強化人才購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

限售方面,成都規定,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項目,所購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長到5年;浙江湖州要求,在中心城市範圍內,新購買的住房網籤合同時間在5月18日後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

爲打擊炒房,廣深兩地將監管範圍擴大至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領域。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近期下發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同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佈消息稱,對9家主要從事贖樓擔保業務的融資擔保公司進行集體監管約談,全面排查經營用途貸款擔保業務,重點自查涉及房地產“貸款擔保”或“委託貸款”相關業務。

多家中介及公司被約談

資料圖 中新經緯 攝

除實施限購、限售、嚴查貸款外,規範開發商、中介的行爲也是各地穩定市場價格的重中之重。

如:上海嚴格執行新房價格備案管理,堅決防止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高;無錫明確房價組成和裝修標準,開發商不得捂盤惜盤和只提供升級裝修方案;深圳則建立二手房成交參考價格發佈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房貸款。

此外,近期已有多家中介及企業存違法違規行爲被約談。如:廣州市住建局日前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意在嚴查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虛假房源銷售、價外加價、捂盤惜售等行爲;嚴打房地產中介機構參與炒房、哄擡房價、發佈虛假房源等行爲。針對上述問題,廣州相關部門約談開發企業22家、中介機構14家,對4家涉嫌違規的中介機構開展調查處理。

同時,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稱,近期,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分別對富德、企聯、金贏信、大信、亞聯財等5家小貸公司進行了監管約談,一旦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應及時採取措施,提前收回相關貸款。

事實上,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一直是監管部門緊盯的重點。5月21日,銀保監會通報5家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爲,並開出11張罰單,華夏銀行、渤海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東亞銀行合計被處罰約3.66億元。

對此,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樑濤在6月1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近期,我們對5家銀行罰款3.66億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違規開展房地產融資業務。”

他還介紹,初步統計,僅去年以來,銀保監會各級派出機構就配合各地政府出臺了130多項房地產調控措施。同時嚴厲懲治違法違規行爲,持續三年開展全國性房地產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爲“零容忍”。

銀保監會統信部副主任劉忠瑞在會上強調,下一步將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效果和排查結果。對自查不力被監管查實、故意隱瞞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問責的銀行、中介機構,將依法依規從嚴採取監管措施。(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