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應為段食自決

昨日看到聯合報報導「斷食善終」議題,對一般民衆來說似乎又是另一種可以「好走」的新名詞,安樂、安寧、善終這些讓人聽來充滿衝擊的名詞,無疑是希望在生命末期時能平安且有尊嚴的離開。筆者從事急性醫療到長期照顧卅餘年,每當醫療人員向家屬提示是否需要積極治療的決定,或是由家屬提出不想讓親友再這麼痛苦地撐着,在抉擇時總是充滿着無助與無望,因爲大多數的民衆都沒有準備好,沒有學習到如何抉擇且抉擇後會面臨到哪些問題。

筆者於護理之家服務時曾照顧一位百歲阿祖,行動困難但意識清楚還可以自己用餐。有段時間阿祖開始臥牀、進食困難,家屬擔心時日不多,居住在國內外的兒孫們齊聚護理之家看阿祖最後一面,阿祖看到兒孫齊聚開心不已,病況慢慢進步,然而家屬跟護理人員提出需求說「阿祖好可憐,可不可以不要再給阿祖喝牛奶了,讓她早點脫離痛苦…」隔日阿祖突然說「挖八豆幺(臺語),想要吃東西…」阿祖又逐漸恢復平日的狀況,兒孫也陸續返回各自家庭。

張爺爺九十二歲經常跟兒女提到絕對不要幫他裝上鼻胃管。當張爺爺肺炎住院,家屬不捨,仍配合醫療放置鼻胃管,但爺爺多次自拔鼻胃管,家屬同意醫護人員予以雙手約束,最終臥牀近二個月後離開。

王奶奶九十三歲住在長照機構,腸胃不適數月,主動跟家屬表示自己離開的時間差不多了,不想要再進食了,家屬尊重王奶奶的意願,與安養機構團隊溝通討論,讓王奶奶改用流質飲食,水分仍持續,能吃就吃,吃不下就不勉強,機構也聯繫居家安寧收案。某日王奶奶說上帝要接她離開了,工作人員協助王奶奶穿上她自己早已準備好的衣服,數日後在家屬及工作人員的陪伴下安詳的辭世。

上述的阿祖家屬錯誤認爲不要給阿祖再喝牛奶,是不要再讓阿祖痛苦地活着;張爺爺的案例,則是因沒有在意識清醒時完成填寫安寧意願書或自主權利聲明,家屬只能違反張爺爺意願做決定。我們不能對家屬有所批判,是因爲家屬面對親人在末期是否進食的抉擇,沒有完整的資訊、清楚瞭解的法規及足夠的準備。

上述的王奶奶自己決定「斷食」並不是完全「禁食」,而是不再「積極進食」,從普通飲食改爲流質飲食,最後以補充水分維持最後的體力。這樣的「斷食」若改爲「段食」應該較貼切,是需要視末期狀況階段性的調整進食方式,且需要在當事者的自主自決下才能進行,更需要在家屬的支持及醫療團隊的介入下共同協助及陪伴,才能平安有尊嚴地走完最後的一哩路。期待專業照顧人員應清楚斷食(段食)及醫療團隊介入的時機,也應宣導及提供民衆正確的照顧概念,清楚如何尋求照顧支援,更重要的是自主權利的及早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