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抓到核二、三廠「黑電」! 監委警告臺電:要用核電就光明正大
核二廠。(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5月13日興達電廠發生部分機組跳機,釀全臺大停電。監察院調查513停電事故,意外揪出「黑電」,核二、三廠「氣渦輪機」機組應作爲備用電源,卻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之調度電源,「例外變常態」,且所發電量未納入電業年報,形同「黑電」,監委表示,警告臺電「要用核電就光明正大去用」,不要做備用電源。
監察院調查2021年5月13日與2022年3月3日兩次全國大停電,彈劾臺電8人。調查本案的監委向《中時》說明,本來要彈劾到更高的層級,但是看到這次錯誤是「非常低級的錯誤」,屬於技術人員錯誤,最後追究上級主管,追究到興達電廠廠長責任。
該名監委坦言,這次本來有討論要彈劾臺電董事長,委員討論了很久,但是最後認爲牽涉太大,就如臺塑的王永慶下面的技工發生問題,要彈劾王永慶一樣。兩案總共彈劾8人,希望臺電人員要遵守SOP ,不要有僥倖的心態,一切都要照規定。
監委另也提出糾正案,點出727核二廠跳機、板新到青年線連接站充油電纜於2021年12月初連續故障起火、1212臺北一次變電所配電變壓器及需量競價、核電廠氣渦輪發電機常態發電等違失。
監察院糾正案文提及,臺電公司爲緩解系統供電壓力,調度運轉核二、核三廠「氣渦輪機」機組及實施需量競價措施,惟核二、核三廠「氣渦輪機」機組主要作爲電廠遇到全黑時緊急全黑起動供給廠內機組緊急電源,但2020年至2022年10月間,34個月共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之調度電源,儼然例外變常態,且所發電量未納入電業年報,形同「黑電」,應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直言, 「就是在用核電」,當時513停電事故時查到此情形,既然政府不用核電,而且還要歲修,等於要用其他綠電或火力發電,本來應是預備電源,可是發現預備電源用太多次,因爲臺電的火力、水力發電不足,很多地方還是在用核電。
監委說,警告臺電要用核電就光明正大去用,「要用就應正式去用,不是用備用電源」,非核家園是2025的事情,不能對全國民衆講說是備用電源,因爲「用的太多次」。監委說,「不否認政府聽到應該不是很高興」,但是以監察院的立場還是要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