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遭爆要求不起訴「罷韓」發起人!高檢署調查前廉政署長莊榮鬆

莊榮鬆(陳志賢攝)

有媒體報導,臺南高分檢檢察官謝錫和爆料,廉政署前署長、臺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莊榮鬆在高雄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處理髮動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的發起人尹立,不當使用法務部標誌,涉嫌僞造文書案,要求承辦檢察官撤回起訴書,另作一份不起訴處分書,質疑莊「辦案不中立」,臺灣高檢署分案指派過去亦擔任過廉政署長的主任檢察官賴哲雄調查,賴哲雄今天南下臺南訪談進行行政調查,對此,莊榮鬆聲明他絕無不法,坦然面對,全力配合調查。

媒體報導,莊榮鬆因曾擔任廉政署長,原本調派二審檢察長呼聲甚高,卻在檢審會票選委員開會討論後剔除入圍名單外,原因是莊遭臺南高分檢檢察官謝錫和爆料,莊擔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期間,處理髮動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的發起人尹立,不當使用法務部標誌,涉嫌僞造文書案,明知該案承辦檢察官已作成起訴書,卻要求承辦檢察官另作不起訴處分書,質疑莊「辦案不中立」。

對此,臺灣高檢署已分「調字案」,指派也曾擔任過廉政署長的臺高檢主任檢察官賴哲雄進行行政調查,賴哲雄今已南下調閱資料、訪談謝錫和進行行政調查。

莊榮鬆則發聲明自清,指稱尹立所涉僞造文書案件,原承辦檢察官於書類送審時,經襄閱主任檢察官認爲證據不足,不應冒然起訴,但承辦檢察官要求送請檢察長裁示。

莊榮鬆說,經他審閱全卷後,亦認同襄閱主任檢察官見解,爲表示負責,他並將理由以書面方式貼於書類上,要求承辦檢察官續行偵查補足證據。其間,他亦表示願以書面之方式,行使《法官法》的職務移轉權,將案件移由其他檢察官承辦,以解決爭議,但襄閱主任檢察官表示會持續與承辦檢察官溝通,因而未實施。

2021年8月間,高雄地檢署因黑金組業務重新分配,該案承辦檢察官將案件籤移由辰股檢察官承辦,他亦於2022年5月間調離高雄地檢署。事後辰股檢察官於2022年7月12日結案,予以不起訴處分,處分理由可受公評。

莊榮鬆強調,本案的起因,是承辦檢察官對案件的法律構成要件與證據是否充足,與襄閱主任檢察官以及他的看法不同,他身爲檢察長,對全署的案件負責,經他詳卷閱全卷後,認爲該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遭法院爲無罪判決之可能性極大,基於保障人權,並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均應一併注意之情形下,自認更應把關,並積極表示意見。

而該案與承辦檢察官溝通過程中,雙方都僅就法律構成要件及證據是否充分,予以討論及判斷,溝通過程,承辦檢察官堅持既有的法律見解,保有檢察官偵查案件的獨立性,他亦相當認同。溝通過程雖各據理由,甚至言語交鋒,但都環繞案件爭點予以討論,未談論與案件無關之因素。

莊榮鬆強調,該案於偵查中,並無任何外力之干預,外界不應以承辦檢察官與他對構成要件及證據是否充足等看法不同,即質疑有特定立場,甚至質疑有特定之政治目的,此乃對法律人最大的傷害。

媒體報導指他「辦案不中立」,絕非事實,目前臺高檢也已啓動行政調查,他坦然面對,全力配合調查,也會全力維護自身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