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玩命!移民署女科員「借警槍」辦公室追瞄 同仁痛批長官無視
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一名女科員向員警借來槍枝,竟違背槍枝使用紀律,多次把槍指向值班臺的執勤同仁。(示意畫面,報系資料照)
白目!《中時新聞網》接獲爆料,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一名女科員,上月在辦公室內與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員警交接失聯移工時,竟向員警借90手槍把玩,多次將槍口對準值班臺執勤同仁試瞄,嚇得同仁四處閃躲,在場兩位主管見狀也未制止。事後,同仁不滿向隊長投訴卻得到「沒啥好大驚小怪」的答覆;對此,內部人士不滿指出,保大員警槍枝子彈滿膛,一旦操作不慎走火,恐鬧出人命。
據瞭解,移民署臺北市專勤隊兩名分隊長及一名女科員,在11月21日下午1時許,在臺北市專勤隊民衆等候區,與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交接失聯移工。期間,女科員見到員警身上佩戴新型90手槍,好奇之下開口詢問員警是否可借來看看,得到員警同意,女科員竟違背槍枝使用紀律,多次把槍指向值班臺的執勤同仁。
知情人士表示,兩位在場的分隊長見到下屬做出危險行爲,全程均未出聲喝止,仍放任持槍的女科員四處亂瞄,在場同仁紛紛閃避,儘管後來有人驚恐出聲制止,但女科員卻回,「都已經卸彈夾了,有什麼好怕的?」據悉,有同仁當日將周員所爲回報給隊長及副隊長,但隊長得知後讓同仁不要大驚小怪,僅口頭警告周員,事情草率帶過。
事實上,軍警界均有忌諱,鑑於邪門的狀況經常發生,平時一定會被告誡「槍口不準對人」。警界人士更強調,員警隨身佩戴的勤務槍枝若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絕不能槍口對人,尤其是新型的90手槍未有保險裝置,一旦誤觸按扳機,恐憂鬧出人命。
不過離譜的是,該名保大員警毫無警覺,公然將槍枝借給不相關人員,明顯違反警械使用規定,員警勤務教育似乎應該繼續加強。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迴應,第二中隊黃姓警員移送失聯移工至專勤隊時,於移民署辦公處所遇專勤隊人員,被該名女科員詢問能否借看所配PPQ-M2警槍。黃員因認移民署爲友軍單位,且現場無其他閒雜人等,因此將身上配槍借予其中一名女性人員觀看後即取回,未發生其他事故。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強調,將針對違失情節,依規定懲處黃姓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