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詐騙」基地檢署檢察長上節目與民衆分享案例

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右二)7日至基隆在地有線電視臺開講,除分享政府打詐成效及法規成效,也針對常見詐欺案例分享。(基隆地檢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左)7日至基隆在地有線電視臺開講,除分享政府打詐成效及法規成效,也針對常見詐欺案例分享。(基隆地檢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政府今年7月陸續通過「打詐四法」,加重對詐欺犯罪的打擊力道。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爲使民衆瞭解新法內涵及政府政策,於7日至基隆在地有線電視臺開講,深入剖析新法重點,也針對民衆關心的詐欺案例等議題說明,避免民衆受騙,損失血汗錢。

主持人首先提問有關詐欺犯罪未來持續攀升趨勢及阻詐議題,李嘉明表示,從2019年到2023年詐欺案件確實逐年上升,犯罪手法日新月異,犯罪型態千變萬化,民衆倍感威脅,詐欺犯罪成爲嚴重的治安問題。

李嘉明說,政府於2022年5月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再於2023年5月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版」,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四個面向積極着手,在遏止詐欺犯罪的目標上已有一定的成效,以基隆地檢署爲例,今年1月到7月的收案統計數字,詐欺案件已有逐步下降的趨勢,但要達到阻絕詐欺犯罪的目標,仍然有賴全民一起努力。

主持人提問,詐欺主嫌都隱身在幕後,靠車手出來取款,或利用人頭帳戶來收取款項,檢警是否只抓到車手或提供帳戶的人頭,而讓真正隱身在幕後詐欺主嫌逍遙法外?李則迴應,「打詐四法」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通訊監察及保障法及刑事訴訟法的修正,讓科技偵查突破傳統辦案方式,其中GPS定位追蹤、M化車及熱顯像儀等的法制化,對將成爲檢警調的辦案利器,更能有效打擊詐欺犯罪。

主持人在提問法院常對詐欺犯輕判,導致詐欺變成高獲利、低風險的犯罪,很難遏止詐騙猖獗。李表示,今年7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通過,不但刑度提高,例如高額詐欺最重可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另外,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詐欺集團的首腦,最重也可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詐欺罪的受刑人,執行有期徒刑逾3分之2,累犯執行有期徒刑逾4分之3,才能獲得假釋的機會,不但刑責加重,也提高假釋的門檻。

李嘉明強調,政府也積極促使公私協力一齊「堵詐」、「阻詐」,並舉出近期地檢署偵辦的詐欺案件,希望民衆認識詐欺手法並加以防範,提高警覺不要受騙。此外,李也拜託民衆小心保管自己的各類帳戶,千萬不要讓詐欺集團利用成爲詐騙工具,達到「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的「三減」目標,不讓詐欺犯罪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