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MeToo「社運醫師」柳林瑋強吻女大生 服刑7個月今出獄

柳林瑋(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MeToo」風潮延燒,曾參與太陽花運動的「社運醫師」柳林瑋,因被控於2017年4月在座車上強吻女大生遭判刑8月定讞,去年11月17日到宜蘭監獄服刑,預計今(6)日刑滿出獄。

柳林瑋曾是獨立媒體《沃草》、醫療媒體「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創辦人、因在洪仲丘事件發起公民1985聯盟,之後參與太陽花運動,而有「社運醫師」稱號。

全案源於1名女大生指控,她2015年在演講場合結識柳,2017年柳成立「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臉書粉專,以面試爲名邀約見面,2017年4月16日下午開車載她外出,2人先在建國中學校園散步,因下雨返回車內。

女大生指控,當時柳先聲稱自己精神緊張、壓力很大,要求她「擁抱」鼓勵,她勉強配合後,柳趁2人靠近機會強吻她5、6秒,還詢問「想到我家看貓咪嗎?」她拒絕後離開。

事後女大生在網路上寫下「這是一場華麗優雅的誘騙,以致我沒能在最初就反應過來」一文,控訴「L姓醫師」侵犯她,網友起底L就是柳男,另2名被害人也向臺北地檢署提告,檢察官依3個強制猥褻罪起訴柳。

一審依3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柳8月、8月、9月徒刑;二審認定柳僅強吻女大生一案有罪,其餘2案罪證不足,改判柳8月徒刑;去年9月最高法院駁回柳上訴,全案定讞,柳須入監服刑。

北檢囑託柳戶籍地的宜蘭地檢署通知去年10月31日發監,但他以身體不適,請假延期,直至去年11月17日才向宜檢報到,到宜蘭監獄服刑。

柳服刑期間,曾經提出民間公司測謊報告,指他通過測謊,證明沒有猥褻對方,以有新事實、新證據爲由,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但高院認爲無理由,駁回柳聲請。柳再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今年3月遭駁回。

柳服刑迄今,因其累進處遇縮刑,預計7月6日上午自宜監刑滿出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