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牛步 大陸建設董座張良吉:強拆制度不應修改

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圖/欣陸投控提供)

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適逢行政院近期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臺北市政府今(29)日舉行「2017臺北市都市更新論壇Ⅲ」,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在論壇上表示,都更不該因少數人而影響多數人權益,他認爲,都更的強制力一定不能廢除,而強制拆除的條文也沒有修改的必要性。

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今(29)日出席論壇時指出,臺北市目前30年以上的老屋共有55萬戶,佔全市住宅高達5成8左右,且不只是臺北,整個臺灣房子皆需要大幅更新,但房子更新也不單只是靠政府公辦都更,因此需要公私協力,以改革都更效能,他強調,「臺北市都市更新勢在必行,這是一定要解決。」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則表示,由於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正在進行審查,有關都更推動,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的意見也成爲最重要的意見,而修法的目的在於加速都市更新,倘若無法達成目的,「乾脆就不要修(法)算了」。

張景森說,目前都更龜速最主要問題在於,少數人不同意的爭議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都市是一個共同民生的地方,個人的權益義務無法分割,也就是說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他認爲,由於這是一個集體概念決定權機制應該重新思考,但對於少數人的權益也應保障,「不應該因爲他不同意(都更),他的權益就會受到損失。」因此,最終就必須制定法律,由程序來決定。▲▼臺北市政府今(29)日舉行「2017臺北市都市更新論壇Ⅲ」。(圖/記者葉佳華攝,下同)

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則強調,「都更不是個人權益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整個社區的權益問題,不應少數人影響多數人權益,」另外,他更認爲,都更的強制力,一定不能把它廢掉,而且也應該使之更簡化。

張良吉指出,有關強制拆除的條文「其實不需要修改」,以過去來看,真正執行強制拆除的案例僅有文林苑,因此內政部也不須擔心地方政府會過於濫用權力,畢竟地方政府首長得接受選票民意檢驗,一旦加諸更多的條文,只會讓司法體系隙縫挑戰行政職權。就整個修法方向而言,張良吉認爲,應該思考的是,如何讓行政權不受司法不當干預。

另外,張良吉也建議協議建都更程序成本不亞於權利變換,應該要「一視同仁」,其稅賦減免應該與權利變換相同,以鼓勵更新整合。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於俊明對於都更機制調整,則期待政府能朝向「審議明確穩定」、「落實專業分工」、「提高租稅誘因」及「維繫政府職能」等4大方向落實,以增加都更誘因,提升都更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