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全會《決定》中的這些名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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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出現的這些名詞,讓我們一起來學習。

【增信制度】

增信制度是指以擔保、保險、信用衍生工具、結構化金融產品或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業自律規範文件明確的其他有效形式,爲提升融資主體債務信用等級、增強債務履約保障水平、提高融資可得性、降低融資成本,幫助債權人分散、轉移信用風險的一種專業性金融服務安排。

【首發經濟】

首發經濟是指企業發佈新產品,推出新業態、新模式、新服務、新技術,開設首店等經濟活動的總稱,涵蓋了企業從產品或服務的首次發佈、首次展出到首次落地開設門店、首次設立研發中心,再到設立企業總部的鏈式發展全過程。首發經濟具有時尚、品質、新潮等特徵,是符合消費升級趨勢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的一種經濟形態,是一個地區商業活力、消費實力、創新能力、國際競爭力、品牌形象和開放度的重要體現。

【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賠償是指在民事法律關係的損害賠償中,超過實際損失數額範圍的額外賠償。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懲罰性賠償主要適用於侵權案件,如知識產權侵權、產品缺陷侵權、環境污染侵權等,一般要求侵權人有主觀惡意、故意或者欺詐,實施了不法行爲並造成嚴重後果等條件。我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對懲罰性賠償作了特別規定。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適用規則,適度擴大適用範圍和增加賠償數額,有利於鼓勵市場主體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有利於懲罰侵權人並警示他人,更好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