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休息站便利商店 涉嫌使用逾期鮮奶

南市衛生局經常派員稽查商店食品是否有販售逾期商品。(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接獲民衆陳情臺南市東山休息站萊爾富便利商店,涉嫌販售逾期鮮奶調製飲品,3日派員前往現場查察,在該店未發現逾期產品,惟垃圾袋內有逾期鮮奶空瓶5瓶,衛生局將再約談釐清,以確保消費者飲用安全。

針對臺南市衛生局在垃圾袋內發現有逾期鮮奶空瓶5瓶(內有保存期限至7月27日空瓶2瓶),惟店長表示垃圾一週清理一次,並使用非逾期品,衛生局己採證,將再行政約談釐清店長所言是否屬實,確保消費者飲用安全。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之食品,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燬;並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