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鹹豬手事件簿」真實版 !男遭控月臺偷摸翹臀 判決超逆轉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日本電影「鹹豬手事件簿」描述一名男子在電車上遭誤指做出癡漢行爲,同樣的情節,林姓男子前年在新竹車站月臺遭控摸臀部,一審依性騷擾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二審認定女子指控林男碰觸她2秒,感受到手指溫度,但她着牛仔褲,依監視器畫面不排除是林揹包觸碰到,再加上檢方舉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控,2020年12月14日上午8點多林男在新竹車站月臺,自某車廂下車後,見女子未結伴獨自步行,認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在人羣中加速緊跟在她身後,尾隨她步上該車站第二月臺階梯,且爲避免遭她察覺,將其所背之後揹包轉到正面作爲掩飾。
2人步行於階梯過程中,林男乘她不及抗拒之際,伸手沿她左臀下緣往上觸摸至中心頂端,她因發現遭人觸摸臀部,旋迴頭查看,然因林男往左偏移、閃避,且加速爬階梯上天橋往第三月臺移動,甲女不及當場阻攔,之後她報警,警方逮捕林男。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將林男判刑2月,但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她歷次證述是感覺到「手指的溫度」、「碰到臀部下緣」,但案發時正值冬天她案發時穿着牛仔褲,於行走過程中,可否於2秒之短暫時間,即由穿着牛仔褲之臀部感受到是手指之溫度,已非無疑。
高院認爲,在動態上樓梯過程中,林男走在她之左後方,位置較她爲低,則並不排除林男上樓梯過程中,其背在右前側之揹包先碰觸到她左側臀部下緣,再接觸往上到左側臀部中央之可能,且檢方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犯罪,逆轉改判林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