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營收下滑519億 鄭寶清:頻譜使用費與競標費太貴
▲4G行動寬頻的頻譜費用不僅包括使用費,也有競標費用,圖爲通訊網路示意圖。(圖/CFP)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寶清於今天(12日)交通委員會審查電信管理法草案時引用本報報導指出,臺灣電信市場總營收近6年來下滑519億元,他質疑是否爲4G頻譜的使用費加上競標費所導致,「頻譜的使用費屢創新高,還要競標費,這是不是一頭牛剝兩層皮?」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迴應,電信業的營收下滑裡面應該有很多不同原因,她也指出,自己上任後針對頻譜使用費也有做調整,在去(2017)年4G第三波釋照時也儘量讓競標費用在一個合理範圍,未來也會持續檢討改善。
鄭寶清在今天質詢時先引用本報10日的報導指出,臺灣電信市場總營收於近6年呈現微幅減少的現象,電信總營收自2011年的129.16億美元(約新臺幣3,784億)減少至2016年的111.45億美元(約新臺幣3,265億),等於近6年電信業總營收下滑新臺幣519億元,其中行動通信服務營收近6年就下滑242億元。鄭寶清質疑,行動通信服務營收是否爲主因。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質疑,4G頻譜的使用費加上競標費是否影響到電信業營收。(圖/記者林昱均攝)
對於鄭寶清的質疑,詹婷怡表示,電信業的營收下滑有很多原因,不單是行動通信服務營收部分。但鄭寶清接着表示,臺灣電信業者不僅要負擔頻譜的使用費,還要付競標費用,而且使用費屢創新高「全世界都不是這樣做,這是不是一頭牛剝兩層皮?」
詹婷怡迴應,營收下滑也可能包括過去NCC過多的管制或是一些決策,「但我上任以來,已經針對頻譜使用費用做調整。」她接着表示,NCC在去年第三波4G釋照時,也儘量讓頻譜的競標費用限制在合理範圍。
鄭寶清則建議,頻譜的競標費應該是由市場機制決定,但NCC對於頻譜使用費應做基本的收費就好,以免影響臺灣產業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