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水樓吃鱉 驗出致癌孔雀綠
餐廳供應的「清燉甲魚湯」。(本報資料照片)
吃鱉、烏骨雞等滋補食材,小心連動物用藥一起下肚!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發現知名連鎖餐廳「點水樓」的甲魚(鱉)、「愛買中港店」的烏骨雞等8件食品,檢出最高4種制菌劑、殺菌劑及抗生素,抽自點水樓的甲魚甚至使用到禁用致癌物「孔雀綠」,吃多不只造成噁心、嘔吐或過敏,更可能致癌。
抽驗15件 6件不合格
食藥署公佈今年3至6月禽畜水產品抽驗及「市售甲魚動物用藥殘留監測」結果,其中甲魚抽驗15件就有6件不合格,源頭皆爲國內養殖場,包括自「點水樓復興店」抽驗含還原型孔雀綠0.002ppm(百萬分之一濃度),及制菌、殺菌劑各1項,自彰化縣「鱉大王大時崎」檢出2項制菌劑,以及在嘉義縣「慶光小吃部」檢出含1項廣效性殺菌劑,3廠商都源自同一臺南市歸仁區莊O華廠商,由臺南市衛生局處辦中。
另3件不合格甲魚則分別抽自新北市「長江鱉大王」、宜蘭縣「吉祥園餐廳」、高雄市三民區小吃店,後者甚至驗出4項抗生素、制菌及殺菌劑,其中不得檢出的殺菌劑「三甲氧芐胺嘧啶」高達5.18ppm。
違法養殖業 最高罰2億
此外,抽自「愛買中港店」的烏骨雞驗出抗生素超標2倍,抽自彰化縣「福寶食品行」的貢丸肉(豬肉)檢出細菌性感染用藥超標20倍,兩件來源分別爲雲林縣明昌肉品行及凱馨實業,由雲林縣衛生局處辦。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違者依法可罰養殖業者6萬到2億元罰鍰,產品也皆須下架銷燬,不得販售。
林口長庚醫院臨牀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據動物實驗,孔雀綠對動物有肝毒性,恐引致貧血、甲狀腺異常,實驗鼠肝臟因此引發腫瘤,國際上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國皆禁用。制菌及殺菌劑、抗生素若過量食用則將造成過敏、噁心、嘔吐。
點水樓:不再購進甲魚
點水樓總經理周明芬表示,今年5月19日開始,點水樓就已要求供貨商需提供確切品質證明文件,且不再購進甲魚,也沒再賣過甲魚,未來可能也不會再賣甲魚。
愛買表示,供貨的凱馨是大廠,烏骨雞也有收到對方合格檢驗證明,對被驗出殘留相當意外。該款商品已立刻下架,且消費者只要提供今年度購買的發票或店查詢消費紀錄,即日起至9月8日前均可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