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溫室氣體管制目標出爐 環境部:2030年最高減碳30%

環境部今天召開「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公佈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爲26至30%。記者李柏澔/攝影

環境部今天召開「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公佈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6至30%,較2022年國發會發布的國家自訂貢獻(NDC)的減量最高25%還高5個百分點。

因應2050淨零碳排, 環境部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訂定每5年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第三階段(2026年至2030年)管制目標須在今年底前提出。今天環境部宣佈2030年減碳新目標,落在26%至30%之間,比國發會提出的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23%至25%成長最多5個百分點。

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本次公佈的2030年減碳新目標要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8%加減2,經比對亞洲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2005年來計算2030年的目標,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若換算各國碳排峰值年減量計算下,我國2007年碳排峰值在2030年目標減量下,目標可減量34-38%,接近韓國的40%,僅次於日本的的46%。

彭啓明說,臺灣國際地位近期提高很多,但不能用末段班的成績來面對減碳,因此提出各部會的減碳旗艦計劃,以及金融支持、碳有價等方式;另爲了接軌國際作法,2032和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NDC3.0)會在1月23日的第3次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提出。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即日起將預告本次階段管制目標草案,預計2月7日將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之後會報行政院。

根據環境部統計,我國2022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264133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2021年減少4.07%,較基準年減少1.77%;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2022年經濟成長率相較2021年增長2.6%,同期總溫室氣體排放減少3.78%。

另國內碳盤查對象爲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碳大戶,上述對象碳排佔國內總體約54%,本次也擴大應碳盤查登錄對象,擴大納入製造業及用電需求高的百貨業、量販業、倉儲業、電信業、交通(軌道)業、大型醫院、大專院校等,預計新增盤查家數約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

蔡玲儀指出,盤查範疇一(公務車輛用油等)、範疇二(外購電力等)對象登錄但不用查驗和繳碳費,不過必須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2025年的排放量登錄,也會編撰服務業、運輸業及醫療院所的碳盤查指引引導事業進行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