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型光電阻礙多 經部:光電建置20GW目標延至2026年11月達成

經濟部與臺電16日於立院經委會就「我國電力能源配比執行現況與未來規劃」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經濟部書面報告表示,太陽光電部分,屋頂型光電已提前達標並將持續優先推動,可設置於農業、工業、公有及民間屋頂,並透過增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12-1條,規範一定規模新建物應設置光電;地面型光電因開發時較易涉及環境生態、社會溝通、土地使用、行政程序及地方政府態度等多項議題須突破,政府以優先推動漁電共生,研議適當回饋機制、申請流程公開透明,來提升申設進度,將目標調整爲2026年太陽光電可完成20GW。

郭智輝會中受訪時指出,屋頂型太陽光電進度沒有問題,地面型太陽光電則牽扯到一些土地應用的問題,所以進度有一點delay,他表示,預估2026年11月就可以追得上太陽光電的目標。郭智輝進一步指出,設置一個太陽光電廠約需要兩年,其他種類的電廠則平均要六年,因此2030年以前增加6GW,並非不可能。

經濟部書面報告表示,2024年8月累積發電量,再生能源佔了10.5%,破了1成,包括光電5.2%、風力2.6%、其他再生能源2.7%,燃煤與燃氣各佔約40%,核能5.2%。對於核能,經濟部報告中也強調,政府對核能政策是開放的:經濟部會關注國家發展情勢,定期滾動檢討能源轉型推動成果及加強作法;臺電也會持續關注未來各項科技的發展,包括新核能技術在內,不會預設任何立場,「非核不是神主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