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局清查 鎖定列管農地

官員強調,若持有農地者違反其規定,近期清查完成後就會收到補稅單。

依農發條例規定,移轉農地若同時符合各項條件,包括農地爲農用、取得農地作農用證明書、移轉對象爲自然人、贈與或繼承對象爲民法規定者、因應都市計劃變更土地用途等,即可享有免課贈與稅、遺產稅、土增稅、房地合一稅等優惠。

在遺贈稅方面,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包括贈與或繼承對象必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該農地必須取得農地農用證明書、該農地自遺贈後五年內仍須做農業使用,如有違反,國稅局將追回遺贈稅。

土增稅方面,我國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個人移轉農地給自然人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須同時符合三大要件,包括該取得農地農用證明書、移轉對象爲自然人。

另經都市計劃主管機關評估要做爲未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者,當地政府可能會將部分農業用地變更爲工業用地,只要民衆繼續做農業使用,其移轉給自然人同樣免課土增稅。

而房地合一稅負部分,若2016年後取得的農地,只要符合農發條例規定爲免課土增稅者,同樣免課房地合一稅。若爲2016年以前取得農地,則交易所得免課所得稅。官員強調,若持有農地者違反其規定,近期清查完成後就會收到補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