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絲燈專利勝訴 晶電獲賠212萬美元

Lowe’s銷售由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製造的64款LED燈絲燈泡被陪審團認定故意侵犯晶電的美國專利第8492780號(780專利)之權利要求第1、3、7項、第6346771號(771專利)之權利要求第38項、以及第7560738號(738專利)之權利要求第1~3 項和第8項。

此外,陪審團亦認定Lowe’s未能證明771專利喪失新穎性,更確認771專利的有效性。在陪審團的決定中,陪審團認定Lowe’s需支付晶電212萬美元的損害賠償金,進一步肯定晶電LED燈絲燈泡專利的價值與重要性。基於陪審團故意侵權的決定,晶電將向Lowe’s主張加重損害賠償。

晶電爲LED固態照明的技術與生產領先廠商,於2017年4月28日在美國對Lowe's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晶電在訴狀中指出,Lowe's販售之LED燈絲燈泡侵犯了數件晶電專利,包括771專利,發明名稱「高功率LED 燈」、780專利,發明名稱「發光裝置及其製造方法」、以及738專利,發明名稱「具有黏結層之發光二極體陣列」。

晶電投入了數百萬美元於LED技術的研究開發,已獲證及申請中的專利合計超過4000 件,形成了世界級的專利組合。這些資源挹注奠定了LED照明技術的基礎,使消費者得以享受世界級產品,包括本案中的LED燈絲燈泡。創新對公司的技術開發極其重要,應該受到尊重並得到合理的回饋才能不斷地推動公司的技術創新。晶電對陪審團裁定結果感到滿意,並會持續對未經授權使用晶電技術的人採取必要行動,以保護客戶、策略夥伴及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