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臉書公審、私刑觸法 「他」為女友抱不平下場曝光

高雄伍姓男子2021年不滿曾姓男子對其女友做出非禮行爲,要求曾男下跪道歉,還錄下影片張貼臉書公審,引起輿論譁然,事後,曾發現該貼文中自己的狼狽模樣,憤而提告;沒想到,事隔一月,伍因他人說其女友壞話,把人找來私刑,還威脅拍下凌辱影片貼網;近日,法院依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應執行刑7月,可上訴。

判決書中,曾男對伍當時同居女友做出非禮行爲,案經臺中地檢署偵查,諭知緩起訴處分;不過,當伍得知曾冒犯女友行爲後,遂要求曾親自在其女友面前下跪道歉,並在未徵得曾同意下,將一旁手機錄下影像,上傳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公審,還公開曾臉書帳號暱稱、真實姓名、住址、電話等個資,侵犯隱私權。

曾案事發滿一個月,豈料,伍竟又把人找來私刑;據知,另名林姓男子因背後說伍女友壞話有損名譽,伍先是把人約來女友住處說明,待林男出現後,伍搭乘林轎車至附近宮廟前廣場,持預藏菜刀脅迫林下跪道歉,還取走林手機、手錶、轎車鑰匙等物,迫使林無法逃離也難以對外求援。

「就算被人殺害,丟下山坡,也不會有人知道!」林心有餘悸的說,在伍舞動菜刀威脅追問他,要不要承認說壞話時,隨即意識到周邊沒有監視器,心生恐懼下被迫雙膝跪地,伍接着用左手毆打他頭、臉,威嚇他用手擋住就砍他手掌,之後把刀換到左手拿出手機錄影,逼迫道歉,還說要把影片PO在臉書,讓大家看他被凌辱的模樣。

林表示,當天凌晨赴約,在其女友面前被猛打20多下後,伍狀似情緒失控險些持磚塊砸他,之後又被伍徒手瘋狂毆打左後腦勺,當他跌倒在地,伍又用腳猛踹他背部;導致林顏面鈍瘀傷、血腫、疑似鼻骨骨折、背部、左前臂鈍傷等,林指出,被伍持菜刀牽制失去自由約1個半小時,在伍稍微氣消下,才得以離開。

林與伍女友供詞大致雷同,但伍面對警詢,對私刑毆打部分,則是堅決否認,還信誓旦旦說,路口監視器的滯留身影不是他,案經偵查、法院審理時,伍才改口承認,供詞前後明顯出入;對此,合議庭認爲,伍事後避重就輕,企圖狡卸罪責。

對於將曾個人影像、資料公開網路社羣,伍一開始就坦承觸犯行,至於林妨害自由部分,合議庭審酌,伍飾詞狡辯否認對林的犯行,另考量曾、林二人均已達成和解,有過去前科等,判伍觸犯個資法之違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處3月徒刑;又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5月徒刑;應執行刑7月,皆諭知可易科罰金,1000元一日折算,可上訴。至於被訴恐嚇部分,因缺乏具體實證判無罪。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古和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