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派提案|民建中央:建議推動產業政策更多轉向技術創新環節
澎湃新聞記者從民建中央獲悉,民建中央擬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提交《關於提升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補齊“三個短板”的提案》。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指出,中共二十大報告把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作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是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重要途徑,是促進科技自立自強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重要抓手,對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不斷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但仍存在企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資源配置能力不強、創新鏈主導能力偏弱等短板。
爲此,民建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議:
第一,激發企業科技創新的內生動力。一是推動產業政策更多轉向技術創新環節,引導更多社會資源支持通用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發,強化對特定產業基礎研究的支持。二是強化對企業科技成果的保護。加快推進專利法修訂,健全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全面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三是探索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容錯機制,推動國有企業創新。
第二,增強企業科技創新要素的集聚能力。一是順暢產學研人才流動機制,促進體制內外科研人員自由流動。二是強化對企業創新的“耐心資本”支撐,成立“耐心資本”投資機構,強化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對產業創新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提升企業科技創新長期貸款融資能力,加速實現“科技-產業-金融”高水平循環。三是提升創新平臺對企業輻射和開放力度,提升大企業創新平臺對中小企業的服務能力,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
第三,提升企業在創新鏈中的整合力。一是強化企業“產學研”參與度和話語權,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等本土創新鏈機構開展創新合作,提高企業專家在科技創新評估中的評價權重。二是支持企業參與國家創新決策和實施,推動在國家科技項目徵集、指南編制和立項評審中充分吸納相關產業領域企業專家,支持有實力企業參與和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三是提升企業對創新鏈其他主體的整合能力,深化“鏈長+鏈主+專精特新”協同發展模式,促進形成“企業出題、企業和其他創新主體共同答題”的創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