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佳偶變怨偶,如何保住財產不被另一半奪走?從李玟生前簽「長命契」,看臺灣不動產共有制度
李玟(CoCo)生前檔案照。圖/索尼音樂提供
作者:胡碩勻
佳偶變怨偶,怎麼保住財產不被另一半奪走?
歌手李玟因飽受乳癌及抑鬱症纏身,於2023 年7 月離世, 在香港留下了7 棟房產,大部分位於香港島的傳統地段,包括太平山山頂、香港公園上方的中半山,及中環一帶的西半山等地, 市值高達港幣2.2 億元,摺合新臺幣約8.8 億元。
香港媒體報導,李玟生前即已立好遺囑,稱「所有財產都會留給最愛的媽媽」,不過外界仍擔心,遺產可能會落入曾爆出外遇的加拿大籍丈夫樂裕民(Bruce Rockowitz)手中,甚至盛傳對方打算找律師來推翻李玟的遺囑,就看李玟名下不動產是否有「長命契」,能成功阻止對方奪產。
「長命契」是英美法體系之下,物權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的契約概念,即是一處不動產由多位聯名人共同持有,且每位聯名人都有優先繼承權,若有任一位離世,其所擁有的產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直到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世,纔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該處不動產。因此白話來說就是:多人一同登記一間不動產,並約定彼此皆不能移轉,然後看誰活得久,最終房子就是誰的。
臺灣沒有長命契,但對於不動產仍有共有制度,分爲「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
․公同共有
每位共有人一起擁有這處不動產的「全部」所有權,若想抵押貸款,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全數同意,或遵守相關法規。
․分別共有
每位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持有該處不動產, 在土地謄本上常見「持分」一詞,例如擁有這塊土地1/5 的所有權。但擁有1/5 的持分,不表示就能隨便利用這1/5,想申請貸款仍須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
其中,「公同共有」可以達到類似香港長命契的部分效果,限制共有人不能隨意轉讓處分共有的不動產,至於想要指定由其他共有人繼承產權,臺灣則是沒有相關的法令能夠指定或限制。
本文節錄自任性出版的《遺產與贈與的節稅細節(全新增修版): 財產怎麼贈,孩子拿了錢不落跑;遺產怎麼分, 老者心安、少者不爭,還能省下萬萬稅。》
作者: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聯發國際(2756)獨立董事、XCEL NEXT創投董事合夥人。擁有臺灣及英國國際會計師證照CPA,ISO 14064 Lead Verifier溫室氣體主導查證師、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榮譽會計師及創業顧問。曾任會計師公會智庫服務委員會委員、行政院新創基地及全國創新創業總會顧問、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教練、文策院執行國發基金投資審議委員;財務桌遊《財豹力》發明人,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畢業。
着有《節稅的佈局》(任性出版)及《重複的力量》(大是文化出版),《Advisers財務顧問》專欄作家,常接受非凡新聞、臺視、民視、東森、TVBS、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商業週刊、今週刊、鏡週刊、錢雜誌、中廣、飛碟等採訪或邀稿,亦常受邀至各大企業及學校演講,累積十萬多聽衆人次,包括保發中心、外貿協會、投資人關係協會、國泰金、中信金、富邦金、聯博投信、JPMorgan、Panasonic、富蘭克林、臺新金、南山人壽、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臺北金融、臺灣建築中心、賓大華頓商學院、臺大、政大、各大扶輪社等。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985年成立,是TAG Alliances國際聯盟所會員,TAG多年被評爲全球前十大財會法律聯盟,在一百一十多國有超過兩萬多名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