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校園毆打德籍生 王凱傑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

王凱傑。(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土耳其火槍兵」王凱傑2013年被控偷拍、性侵,轟動臺灣社會,2014年4月又在淡江大學校園德國男生口角肢體衝突,30日被士林地院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王凱傑當時因偷拍一審被判1年10月,德國男生在淡大校園對他出言批判並拿手機拍攝,引發肢體衝突,王凱傑上前搶奪手機,還將人推倒在地,導致德國男生右手頭部受傷。

王凱傑在法庭上辯稱,他當時只是要擋住手機鏡頭,正當防衛自己遭受侵犯的隱私,沒有要打人對方是自己跌倒。但法官認爲,德籍男在公共場所拍照並無不法,而其手機錄影顯示王凱傑確實打人,依法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