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採計職前年資/留教育人才 教部須扛責
針對「代理教師敘薪」聲請釋憲的結果昨判決違憲。 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年來受少子化影響,爲日後衍生超額教師,各縣市紛以代理教師控留員額,代理教師從過去的「暫時性」,幾乎成爲常態性替代專任教師工作,然而代理教師無論是聘期,還是職前年資採計提敘等,卻是「一國多制」,面對同工不同酬爭議,卻未見教育部有積極作爲,也難怪近年來愈來愈多教育人才出走,最終傷的是臺灣教育的未來。
代理教師近年演變成「代理做專任事」,承擔高工作量卻僅享有次等待遇,例如過去全臺曾有逾十縣市代理教師聘期未完善,遭扣除寒暑假僅能領取十個月薪,嚴重同工不同酬;在職前年資採計提敘上,過去更僅臺北市、金門縣願辦理。
如此可見代理教師長年負擔高工時、低薪資,在校又遭吃定怕丟飯碗,甚至不得不接受學校各種強加行政職等不合理規定,事情比別人多,地位卻總是矮人一截。
但對於代理教師權益一事,教育部過去多把責任推到地方,聲稱地方教育樣態各異,授權各縣市保有體制彈性才能對應當地需求,但實際體現,便是代理教師權益「一國多制」。
代理教師權益已是老問題,教育團體疾呼下,教育部過去多宣稱,感謝代理教師對基層教育的付出、要做基層教師的後盾,但對於權益一事始終置若罔聞,可見代理教師並非教育部心中「最軟的一塊」,教育部也非教師後盾,反而像頭臃腫且慢半拍的恐龍,動作始終慢半拍。
身爲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實則理應超前部署,而非讓教師訴諸憲法法庭。又近年開學季也多碰上代理教師荒,期待教師春風化雨之餘,完滿待遇才能真正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