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充電寶坐地鐵有限制嗎?要注意電池容量和數量

作爲電子設備的“加油站”,充電寶小巧便捷,不少市民喜歡帶它出門。那麼,坐地鐵攜帶充電寶有電池容量和數量限制嗎?日前,福州地鐵集團發出提醒。

根據《福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相關規定,單品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也就是說,電壓5V且容量超過20000毫安,或電壓3.7V且容量超過27000毫安的充電寶不可攜帶。同時,每名乘客最多可攜帶不超過2個符合要求的充電寶乘車。

我國對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實施CCC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建議市民從正規渠道購買質量合格的充電寶。儘量使用原裝的充電插頭及數據線,或者購買參數符合的相關配件,保障使用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充電寶放置在口袋及包內時,要注意不讓鑰匙等小件金屬物品接觸USB輸出口,以免造成移動電源短路。

日常使用時,需多留意充電寶的外觀,如果出現起鼓等異常情況,需要立即更換。溫度過高時也要立刻停止使用,避免發生自燃、爆炸等危險。

福州地鐵集團提醒,如乘客發現車廂內發生充電寶自燃或其他物品引發的火情,切記不要恐慌,要保持鎮定。

福州地鐵各列車車廂均配置了滅火器。1號線、2號線列車的滅火器設置在每節車廂標註滅火器的座椅下方;4號線、5號線、6號線列車的滅火器設置在車廂連接通道。

車廂內發生緊急情況需立即求助時,乘客可以使用車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將現場情況及時告知列車司機,以便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此外,福州地鐵線網各站點客服中心均配置了便民手機充電設備。乘客如有需要,可前往客服中心充電。(記者 趙錚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