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戰櫃姐「無套車震」10多次 拒出庭!餐廳老闆羞:我太荒唐
高雄高分院二審,依據陳男所提出其妻、阿周等錄音、對話記錄,認定阿周與林女確有出軌行爲,最終判處阿周須再賠償陳男25萬元。(示意圖 /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餐廳老闆阿周(化名)偷吃外表靚麗的林姓專櫃小姐,雙方不僅車震激情共計至少10次,期間更未佩戴保險套,此種種皆讓陳姓人夫崩潰不已,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阿周僅提書狀表明但未出庭,自認行經荒唐深感愧疚,高雄高分院判決賠償50萬。全案定讞。
原告陳姓人夫指出,妻子林女2022年於百貨公司任職,後爲業務而與阿周結識,未料阿周卻明知林女已婚的前提下仍積極展開追求,並自7月1日至10月30日此四月間,相約車上見面,更有親吻、撫摸私密處及至少10次未戴保險套性行爲;陳男憤而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
高雄地院一審判賠25萬元,後經人夫陳男以「阿周行爲已不法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提出上訴。對此,阿周並未出庭,僅出具書狀表示,對於自身所犯之荒唐事倍感悔恨,除表達歉意外再無別話可說,也曾事後傳訊息向陳男道歉。
高雄高分院二審,依據陳男所提出其妻、阿周等錄音、對話記錄,認定阿周與林女確有出軌行爲,最終判處阿周須再賠償陳男25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