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爲15萬「綁腳」、漁船運1025kg安毒 11名臺人印尼判死
▲日語系高材生爲15萬運毒印尼。(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翻攝,下同)
近年來臺灣人在國外運毒的新聞時有所聞,不過因爲各國法律不同,鋌而走險被逮捕的下場常常就是被判處死亡,像是3名臺灣毒販2014年在印尼運毒落網被判死刑、還有2名日文系高材生爲了15萬運毒至印尼被逮,確定被判死刑後非常後悔,表示若有機會回臺灣,想好好孝敬父母。
有些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十分嚴厲,像是印尼、馬來西亞等最高就是死刑,而近年臺灣人在海外運毒事件頻傳,若心存僥倖運毒,最重將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像是臺灣就有11名毒販更在印尼被判死刑,包括3名臺灣人2014年因爲各夾帶了2公斤多的安非他命入境雅加達機場遭查獲,被地方法院判死刑、高等法院改判無期,最高法院則判處死刑。
還有2名日語系高材生才24歲,爲了15萬元,2014年以安非他命「綁腳」方式入境印尼,以爲在當地被抓會被遣返回臺灣,因爲臺灣刑責相對較輕,如今在印尼Tangerang青年監獄服刑;2人被判死刑後懊悔不已,希望有機會回臺的化,一定會好好孝順父母。
▼臺印聯手又破1025KG安毒,4臺灣人印尼落網。(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但不怕死的還有謝姓男子在內的4名臺灣人,2月9日遭到刑事局與印尼警在印尼巴淡島攔截臺灣籍的漁船,在船上查獲1025公斤的安非他命,當場被逮捕,目前已遭檢察官求處死刑,目前仍在審理中,該案也是1年內臺印聯手查獲第2件超大量的毒品案。
事實上,印尼對於毒品相關刑責有重罰,最高是死刑,目前11名臺灣籍犯人在印尼因毒品遭判死刑,雖然仍有提出重審的機會,但熟悉印尼司法訴訟的人士說,除非提出強而有力的事證,否則要翻盤的機率微乎其微。 翻開各國法律,泰國(涉及毒品都是重罰)、新加坡(未經許可進出口、製作多於15克海洛因,一律判死)、馬來西亞(任何人運販毒死刑)、越南等,對於涉及毒品的犯罪,最重也都是死刑。
比起臺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等)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2千萬元以下罰金;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搖頭丸)最重判7年以上徒刑,都可以併科罰金,因此照此例來看,在臺灣最重不至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