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體驗18元祛痘項目 卻背上萬元貸款|追蹤到底
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鄒阿江 圖由受訪者提供
“只想體驗18元祛痘項目,卻被誘導簽署了9800元的分期項目協議,想退款但美容院要求我支付25%的違約金,我該怎麼辦?”
4月12日,李雷聯繫到了封面新聞,向記者講述了他在美容院遇到的一件煩心事。“我在這家美容院花18元的體驗祛痘,在店員的說服下籤署了一份分期協議。”談起這件事情,李雷感到十分後悔,他說,“因爲當時在做項目,稀裡糊塗就簽了,手機是給店員操作的,我也不知道分期就是平臺貸款。”
李雷購買的18元祛痘憑證截圖
經過一番求證,封面新聞記者瞭解到,李雷購買的套餐總費用是9800元,這筆錢是在某小貸平臺借的,分18期,每個月需還款653.68元,總計11766.24元。
李雷表示,自己目前只是一名學生沒有收入,希望商家可以退款,取消他在平臺的分期貸款。
當事人:花18元祛痘
被店員說服後 分期購買9800元項目
今年4月3日,李雷偶然在某平臺看到了索爾專業祛痘的廣告,“僅需18元”,在低價的誘導下,他來到了門店體驗祛痘項目,“最開始進行面診給出了治療方案:3個月治療,9個月維穩,一年內可不限次數做日常護理,費用是9800元,但我沒有那麼多錢,店員提出可以分期。”
李雷回憶稱,“當時店員也沒說有利息,我理解的是向美容院分期付款。於是就稀裡糊塗簽署了協議。當時臉上還在做項目,我也不太懂,店員說幫我操作,手機被拿走了半個小時左右,這筆貸款就是在那時辦理的。”
隨後李雷的姐姐聯繫到了封面新聞記者,她表示,“弟弟性格內向,目前在東莞一所專科院校上學,異鄉求學家人不在身邊,弟弟從來沒去過美容院,缺乏美容專業知識,也不瞭解金融產品,事發後她幫弟弟查了個人徵信,才發現所謂的分期付款,就是分期貸款。”
電子學生證
既然沒有經濟收入,爲何要籤協議呢?李雷向記者透露,“我以爲分期付款的對象是美容院,想着萬一治療了一個月痘痘好了,後續就不去了。”正是這種僥倖又缺乏常識的心理,讓李雷背上了貸款。他補充道,“當時是疏忽大意了,簽署的協議並沒有認真看,只聽到店員說痘痘可以治好就心動了。”
李雷稱不知道分期就是貸款
李雷表示,自己拒絕支付違約金,還和商家協商了是否可以取消他在平臺的分期貸款,最終無果。事後,李雷選擇了報警,但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整個過程都有員工在旁邊錄視頻都是我自願籤的,警察說這是民事糾紛,不在受理範圍內。”
商家:當事人屬自願購買產品
確認並非學生才建議分期貸款
隨後記者致電索爾專業祛痘美容院,商家介紹,9800元的項目包含了一套1280元的祛痘產品,5980元套盒產品可以使用十次和一年內不限次數的日常護理。
李雷簽署的協議
“當事人是自願購買的套餐,全程都有錄像,我們當時也跟他說了是平臺分期付款,分期協議也簽字了。”
對於商家的說辭,李雷進行否認稱,“簽署協議屬實,但沒有告知我是平臺貸款,對於那份分期協議,上面到底寫了什麼我也記不清楚了,只知道是分期,而且商家沒有一式兩份給我。”
當記者提問是否知曉李雷是大學生時,商家回答:“當事人稱自己在工地打工非學生;其次,分期付款需要手機辦理,是經過當事人同意才代操作進行貸款。”
在對話的過程中,商家多次向記者強調,店家給學生貸款是違規操作,他們確認當事人並非學生才建議分期貸款。對此李雷表示,隱瞞學生身份是怕上當受騙。
經覈實,記者瞭解到李雷貸款的機構爲重慶某小貸公司,每期還款金額爲653.68(本金457.68,利息196元)共18期,年化利率達19.9%。對此記者向商家提出疑問,明明是李雷本人貸款,爲何不是直接通過平臺還款,而是向美容院?
分期貸款截圖
“兩種方式都可以,如果顧客不方便,可以把錢轉給我們幫其代還。”同時,商家補充道,“願意積極配合解決問題,從未拒絕過退款,25%的違約金也可以協商。”
律師談:美容機構違反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撤銷合同
當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聯繫到了毫達(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孫順發律師,他表示,該筆貸款年化利率高達19.9%,利息明顯過高。現今,不管是銀行貸款還是網上的小微,大學生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爲負責。
但,如果美容院誤導消費者籤貸款合同,可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其次,美容貸模式下,貸款一般不會打到貸款申請人賬戶,而是美容院的賬戶,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對貸款喪失了監管,美容機構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的規定。
此外,美容機構可能還違反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28號)等規定。
北京華讓律師事務所薛媛律師則表示,當事人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撤銷合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她補充道:“若消費者從知悉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角度起訴商家需要蒐集的證據包括:繳費憑據、協議、被貸款時跟美容院溝通的時候錄音、聊天記錄等。該事件中美容院若未先查明學生身份並取得學生家長同意應該自行承擔不利後果,消費者勝訴的機率是很大的。”
截至發稿前,李雷姐姐再次與記者取得聯繫並表示,鑑於法律程序時間較長,想盡快把事情解決讓弟弟安心上學,目前已與商家達成協商,將支付給對方2000元的成本費,商家則同意取消李雷在平臺上的分期貸款。(李雷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