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前48小時...彰檢查獲首件現金買票 一票1千樁腳被收押
▲彰化地檢查獲樁腳爲某位平地原住民買票。(示意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查獲彰化縣內首件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樁腳現金買票!檢方指出林姓樁腳以1千元向陳姓選民等3人買票,並約定要投票給該名候選人,涉有投票行賄及受賄等罪嫌,檢方訊後其中2人已繳回收賄款項,而林男犯嫌重大,有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遭到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上午法院裁準。
檢方指出,該案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及檢察官賴政安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別傳訊行賄及受賄選民共計4人到案說明。
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林男爲平地原住民某立法委員候選人樁腳,自2019年12月底至1月初,在彰化市、花壇鄉及鹿港鎮等地,分別以每票現金1千元行賄陳姓等選民共計3人,而約定投票支持該立委候選人。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涉有投票行賄及受賄等罪嫌,陳姓等3名選民(其中2人已繳回收賄款項共計2千元)請回,林男除犯嫌重大,同時有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8日夜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9上午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後續並將追查其他共犯及其他收賄選民。
彰化地檢指出,投票行賄及收賄,即買票及賣票,依法最重可分別處10年及3年有期徒刑,更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面臨刑責追訴,且如有發現賄選,應勇於檢舉,共同維護民主選舉制度公平,以達淨化選風及選賢與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