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渼士林」電梯罰3千 工人控:難道我們不是人?

▲有工人投訴,「渼士林規定他們不能搭電梯,否則開罰1000到3000元。(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歷亞格艾、陳湘宜臺北報導

一名在臺北市士林區「渼士林」豪宅做裝修的工人向媒體投訴,自己因誤住戶電梯被警告會罰1000到3000元,管委會還以工人會「製造空氣污染」,天天要求收100元清潔費,讓他難過地說「難道工人不是人?」對此,管委會大聲喊冤,強調只有口頭警告,從未罰款

管委會表示,因裝修工人通常會攜帶大型機具、大型建材和尖銳物品,怕傷及住戶纔會將兩臺電梯分爲「貨梯專用」跟「住戶專用」。管委會指出,大廳大理石地板曾被工人砸壞,但對方賠不起,纔會嚴格規定罰則,但從沒強制罰錢。

被指對工人收100元清潔費,管委會澄清,是請裝潢屋主付款;至於規定工人不能走大廳,只能從地下車道上下樓,管委會說,因裝修工程車必須從地下車道出入,工人可直接由地下室搭貨梯上下樓。

有住戶力挺管委會,認爲工人必須分開搭電梯,「因爲他都帶一些機器,從正門一直走危險」;另名住戶也說,100元清潔費是加在屋主身上,不會要工人付。

▼「渼士林」的工人貨梯和住戶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