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妻回國期間 人夫帶小三回家過夜拍口愛激情片
小萱利用小美回馬來西亞期間,與阿國多次在夫妻住所過夜,兩人甚至在房間內拍攝口交性愛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大馬人妻小美(化名),控訴瘖啞人士小萱(化名)明知她丈夫阿國(化名)已婚,竟發生不正常的性關係,侵害其配偶權,請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近期作出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12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的丈夫阿國(化名)透過交友軟體「檸檬」上結識小萱,雖然小萱明知阿國已有家室,卻仍與他保持頻繁聯繫,甚至進一步發展成爲不正常的性關係。據小美指控,自112年3月、4月起,小萱利用小美回馬來西亞的期間,與阿國多次在夫妻住所過夜,兩人甚至在房間內拍攝口交性愛片,嚴重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並造成其婚姻生活的破裂。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小萱辯稱,她初與阿國交往時並不知對方已婚,且阿國曾向她透露自己在家中遭受家暴,因此兩人逐漸產生情感。然而,法院審查了小美提供的對話紀錄及相關影片後,認爲小萱的行爲已超出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的範疇,對小美的婚姻生活造成嚴重打擊。
法院考量到小萱爲瘖啞人士,且持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再參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被告侵權行爲態樣手段情節、經過及緣由、原告所受痛苦等一切情狀,判決小萱應賠償小美12萬元,應屬適當,逾此金額之請求,則屬無據,不能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