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魯閣前總座內線交易 違反證交法!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大魯閣錢總經理謝國棟(右)。(資料照)
運動連鎖集團大魯閣(1432)前總經理謝國棟,遭控違反證券交易法中內線交易罪,謝等3人均認罪,士林地院11日宣判,判處謝國棟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不法所得沒收,張女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顏女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謝國棟是基隆市長謝國樑胞兄、同時也是大魯閣前總經理,他答辯稱「完全不知道有踩線,事後才知道在不能買股票。」
檢方起訴,大魯閣旗下的高雄草衙道購物中心向銀行聯貸24億元,但因財務拮据,謝國棟轉向新光三越百貨洽詢,雙方在2017年5月9日進行更一步評估,謝卻指示張碧真買股,不法獲利337萬餘元,檢方認爲謝國棟知悉重大消息,與買股民衆的消息不對等,認定涉犯內線交易罪。
謝國棟的辯護人表示,謝已坦承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雙方當時並未達成買賣的高度共識,新光三越與大魯閣應該是在2017年6月15日完成交易架構,消息明確點與檢察官起訴有差異,若往前推至洽談時,與重大消息時點不相符,也與雙方的會議記錄有所出入,可以證明謝並非刻意炒股。
辯護人指,謝國棟非長時間、連續購入公司股票,未因特定事件購買股票賺取價差,而影響交易市場,「謝國棟也辭去大魯閣董事及總經理職務,面對投保中心相關訴訟,限制他擔任上市櫃公司重要職務機會,無再犯可能性」希望法院給予緩刑自新機會。
張女、顏女均認罪,並稱思慮不周觸法,現已退休不會再犯,請求輕判給予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