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8部門:企業內設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大學、學院名稱
馬雲創辦的「湖畔大學」的微信公衆號和微博最近也進行了更名。(湖畔創研中心微博截圖)
大陸教育部網站今(18)日發佈八部門《關於規範「大學」、「學院」名稱登記使用的意見》。《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企業內設培訓機構、社會組織,未經批准冒用「大學」、「學院」名稱,並對外宣傳、招生等活動,造成社會公衆誤解,擾亂了教育秩序,產生了不良影響。
《意見》明確,除經批准設立的大學、學院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並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
《意見》指出,對企業設立的、無需審批登記的內設培訓機構,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其正式名稱使用行爲,不得使用「大學」、「學院」字樣的名稱及簡稱開展任何形式的宣傳等活動。
據瞭解,由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創辦的「湖畔大學」的微信公衆號和微博最近也進行了更名。官方微信在5月17日更名爲「湖畔Hupan」,官方微博更名爲「湖畔創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