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的反擊!人夫和小三同居、車震小四還PO網 3人須連帶賠給元配

莊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與妻子分隔兩地,去年9月,莊妻發現丈夫行蹤不定,經多次質問後才坦承外遇2女;莊不但與小三在屏東同居,另名外遇女子還將2人車震照片上傳推特,人妻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臺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決,莊與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莊與小四則連帶賠償25萬元,案可上訴。

莊妻主張,去年9月間,她開始找不到丈夫,某日丈夫返家後,突然向她坦承外遇,對象小三是單親媽媽,丈夫不但選擇搬離住家,還與她在屏東同居,2人外出時互動親密。

莊妻指控,丈夫還與另名女子小四發生性行爲,還拍下許多性愛照片及影片,甚至將2人性愛照上傳推特及約砲網站,她不甘配偶權遭侵犯,憤而向3人提告求償。

莊男辯稱,他因工作關係與妻子分隔兩地,並抓包妻子與數名男子曖昧、約砲。莊男還說,他爲此罹患恐慌症,原本打算訴請離婚,但妻子找上母親求情,還搬到臺南與他同居,試圖挽回2人婚姻,但妻子拒絕與他同牀,從2019年後未發生過性行爲,感情早已不復存在,已無互信互愛基礎。

法官認爲,莊男從去年9月搬離住家,與小三同住在屏東,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另外,莊男與小四曾發生性行爲,小四並將性愛影片上傳社羣平臺供人瀏覽,認定2人已侵害莊妻配偶權。莊男以妻子上網約砲爲由,試圖合理化自身行爲,不應與此案混爲一談,因此莊男與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莊男與小四則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莊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與妻子分隔兩地,莊不但與小三在屏東同居,另名外遇女子還將2人車震照片上傳推特,人妻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臺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決,莊與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莊與小四則連帶賠償25萬元,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