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添利器 屏縣府添購183輛新警車

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後,有助於提升快速機動打擊犯罪的效率。(屏縣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劃,合計新購183輛警用車輛。(屏縣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合計新購183輛警用車輛。(屏縣府提供)

112年度屏東縣政府持續編列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共計3000萬元,添購巡邏車10輛、偵防車9輛、小型警備車1輛及巡邏機車163輛,合計新購183輛警用車輛,27日在縣警局交通隊舉行授車儀式,屏東縣長周春米說,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後,有助於提升快速機動打擊犯罪效率,保障員警執勤安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周春米表示,屏東幅員廣闊,警察可以早一分鐘安全抵達值勤現場,民衆安全就多一分保障,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的警用車輛,可以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

此次特別添購5輛四輪傳動式巡邏車,將配發在縣轄內各原鄉山區警察單位,加強山區處理事故及協助救難勤務效能,保障偏遠地區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周春米強調,犯罪樣態日新月異,尤其詐騙猖獗,應該從源頭阻詐,長達2個月暑假即將到來,也是旅遊旺季,尤其小琉球登島人數屢創新高,加上鄰近臺南市登革熱疫情嚴峻考驗,都有賴警察指揮交通、維護治安,感謝警察同仁辛勤付出,加強爲民服務理念,讓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獲得更大保障,讓屏東能成爲安居樂業的希望城市。

屏東縣警局表示,透過此次警用車輛增購,巡邏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將由29.59%降至24.48%、偵防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將由42.40%降至35.20%,警用機車逾齡比率汰換後將由31.25%降至16.04%,同時並升級新購警用汽車行車紀錄器規格,提升錄影品質、時間及增添GPS行車軌跡紀錄功能,確保警用車輛常新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