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醫學生觀摩1年動刀縫合 衛生局:未照教學計劃就開罰

臺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成大醫院疑涉違反醫療法第57條,將請醫院陳述意見,若查證屬實,依法裁處,可開罰5到25萬元。(資料照)

成大醫學院二年級學生進入開刀房幫病患縫合傷口惹議,成大今天雖澄清,術後傷口縫合是在主治醫師現場指導下進行,不過,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認爲,「聽起來像有違法」;臺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成大醫院疑涉違反醫療法第57條,將請醫院陳述意見,若查證屬實,依法裁處,可開罰5到25萬元。

成功大學表示,目前還沒收到相關通知,但一定會配合調查並陳述相關意見。成大副校長李俊璋上午指出,成大醫學系教學學習由臨牀老師安排觀摩及熟悉臨牀醫療作業,指導該名學生的主治醫師說,該生在課程安排下臨牀觀摩學習1年,寒暑假也都在外科實習,並在主治醫師、手術室專責護理師及開刀房護理師指導下,學習刷手,無菌概念及如何當稱職助手。

成大醫院副院長林志勝說,這名學生當天在手術過程擔任第三助手,就近觀摩學習,手術過程及行爲都是主治醫師主導並執行,「代刀手術」並非事實,術後傷口縫合,也是在主治醫師現場指導下進行。

臺南市衛生局強調,雖然學生在醫師監督下進行醫療行爲,並不違反醫師法,但成大爲教學醫院,有相關教學計劃,大二生能否實際接觸病患,並進行醫療行爲,仍需進一步審視其教學計劃,但,如果醫院沒有依照計劃執行,可能涉及違反醫療法第57條,這部分將再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