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動作!金融監管總局等24部門聯合發文!
日前,民政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2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消費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養老服務消費工作作出全面系統安排。
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出臺《若干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加大和優化高質量養老服務供給,更好滿足老年羣體養老服務消費需求,努力讓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01 多個“首次提出”
《若干措施》提出促進養老服務供需適配、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新業態、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產品用品研發應用、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打造安心放心養老服務消費環境5個部分,共19條政策措施,涉及多方面金融支持措施。
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若干措施》首次提出推動養老服務供需適配,進一步滿足老年人在居家、社區、機構等不同場景下的養老服務需求;首次提出創新拓展“智慧+” “行業+” “平臺+”養老服務消費新場景新業態;首次提出將每年10月設爲“養老服務消費促進月”,培育養老服務消費新增長點;首次提出促進養老服務消費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同時依託共建“一帶一路”等國際合作機制開拓國際養老服務市場,推廣中國養老服務技術和產品。
其中,在發展“行業+”養老新業態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相關政策規定,發展老年旅遊保險業務。
在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備和產品用品研發應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在營業網點設置老年人辦理業務“綠色通道”,推動金融服務終端適老化改造,保留現金、存摺等傳統服務方式。
在打造安心放心養老服務消費環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到,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開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識騙防騙集中宣傳活動,提升識騙能力。高效處理養老服務消費糾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養老服務消費糾紛快速調處和先行賠付機制,高效便捷開展糾紛調處。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政策落地實施。
02 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
在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升老年人消費意願。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支持理財公司發行養老理財產品,鼓勵信託公司加大養老領域信託業務探索,適應不同年齡段和風險偏好的老年人羣需求。鼓勵保險公司合理設計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等產品,科學釐定費率。
《若干措施》要求,提升金融支持養老服務質效,鼓勵支持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擔保、基金等金融機構精準對接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老年用品租賃、適老化改造等融資需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支持養老設施納入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發行範圍。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着力加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
“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是提高老年人消費能力、增強消費意願的有力支撐。” 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提出加強養老服務消費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抓好這些政策措施落實,需要從供需兩端發力,確保養老服務價格可承擔、運營可持續、質量有保障。
該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多措並舉降低供給端經營成本和價格。在稅費優惠方面,嚴格落實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用水、電、氣、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政策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勵支持金融機構精準對接養老機構融資需求,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等。另一方面,採取措施提升需求端支付能力。聚焦破解失能照護支付難題,明確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着眼增強養老消費儲備,鼓勵信託公司加大養老領域信託業務探索,鼓勵保險公司合理設計適合老年人的保險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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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促進養老服務消費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的若干措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