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違停殘障車位 議員蔡淑君:司機「尿急」沒發現

議員蔡淑君佔用殘障車位,解釋是因司機尿急「沒發現」而誤停。(示意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知法犯法!日前有民衆目擊一輛車窗貼有「新北市議員車輛證的銀色轎車,明目張膽地停在三重區一處路邊的殘障停車格,經媒體追查後才發現,這名車主林口區的議員「蔡淑君」。她事後解釋,當時是因司機尿急,趕着找地方「解放」,纔沒發現是殘障專用停車格,對此向社會大衆道歉。

1月2日晚上7時左右,一位匿名民衆在三重區正義北路上看到一輛車號AFK-5123的銀色轎車,停放在一處殘障專用停車位內,但是該車車窗不但沒貼殘障專用停車證,還同時貼有「新北市議會議員車輛證」、「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車輛通行證」,讓他感到相當不滿,生氣直呼:「難道議員就可違規停車嗎?」隨後拍照存證平面媒體投訴。

記者查證後發現,這名車主正是林口區女議員蔡淑君。她事後透過話筒向社會道歉,並解釋,當天自己到三重區跑行程,因爲駕駛尿急沒仔細看清楚,纔不小心誤停殘障專用格,但根據法規,違規佔用殘障車位違規佔用殘障車位,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身爲大衆服務的議員還帶頭犯法,實在是不良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