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春:香港海外法官制度合適 離任不須大驚小怪

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崔建春。(中新社)

辭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日前撰文指,香港法治受嚴重損害。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18日不點名批評岑耀信不負責任、雙重標準。他又認爲,香港的海外法官制度合適,可向世界宣示香港實行普通法,法治是香港的「金字招牌」,毋須對法官離任大驚小怪。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上任兩個多月的崔建春,18日爲香港中小學校長主講外交國安講座。他在活動後會見傳媒指,作爲一個法官,職業操守是第一位,法律好不好、有何問題,由立法部門處理,法官應該不持偏見。

對於美國因初選案,對部分特區官員實施簽證限制,崔建春指,香港要拚經濟、謀發展,就23條立法及訂立國安法是無可厚非。他批評,美國很多政客的思想、價值觀、思維方式沒有跟上時代步伐,說重一點是有「精神病」(suffered mental illness),質疑美國政客只關注幾個人,說成是「民主人士」,怎談得上民主;香港750萬市民、全國14億人民都不認同。崔建春稱他們不單止「雙標」,更加是「兩面派」(double-dealing)。

崔建春又說,赴港工作只有兩個月零兩天,形容自己仍是「小學生」,而香港就是「一本複雜的書」,需要時間和經歷去讀好。

特首李家超18日在行會前會見傳媒表明,海外法官在終審法院參與審議案件制度不會變,強調法治制度亦不會因爲任何一位法官的個人取態而有所影響。他指,現在留任的終審法院海外法官都表示,對香港法治很有信心,亦很有信心香港法官會秉持公平、正義,按照法治精神、法律原則、法律證據,在不受任何干預之下審訊案件。

香港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羅傑志(Anthony Rogers)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指對岑耀信違反在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期間,不應發表評論的原則,感到非常遺憾。他又指,該原則尤其適用於可能提上訴的情況,擁有較審理上訴者更高的司法職位時,更不能違反有關原則。

羅傑志又批評,岑耀信的文章將法庭決定的正確性與個人對相關法律的厭惡混淆,觀點背後的邏輯是自相矛盾。他認爲,法官可以辭職而不執行被認爲不公正的法律是正確和適當的行爲,但執行該法律的人不會違反法治原則。